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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公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考核办法示范文本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水电建设公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考 核 办 法中国
二OO九年八月
编写说明
为加强水电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要求,提高参建各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集团公司要求各水电建设公司应加强建设期的环保水保管理,制定工程现场的环保水保工作考核办法。本示范文本供各水电建设公司在组织针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考核、制定管理办法时参考使用。
示范文本提出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示范文本主编单位:中国水电顾问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示范文本参加和协助单位: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四川华电木里河发电有限公司。
示范文本解释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一般要求 1
第三章 环保水保监理单位考核内容 2
第四章 工程监理单位考核内容 3
第五章 承包商考核内容 4
第六章 附则 6
附件1:水电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单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考核评分表 7
附件2:水电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考核评分表 9
附件3: 水电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考核评分表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水电开发理念,加强水电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提高参建各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意识,高效落实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各项措施,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各项目分公司组织的、针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考核。
第四条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操作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五条 考核组织: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由各项目公司组织考核组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监理单位组织考核组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第六条 考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地方法规、标准及规范;审定的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合同文件等。
第七条 考核频次:对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考核每季度一次,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考核每月一次,可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第八条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公开通报的制度。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在7日内向考核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考核组织单位协调仍有异议的,交由上级单位部门进行处理。
第九条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良好效果者,视情况酌情加分5~10分。若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渣场坍塌等严重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影响事件,所涉及的被考核单位其当期考核结果按不合格处理。
第三章 环保水保监理单位考核内容
第十条 按照合同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现场监理机构,配备足额专业专职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按照合同要求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规划
第十二条 按照合同要求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协助业主制定施工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细则。
第十四条 制定现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制度,如日常工作记录制度、现场巡视制度、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信息统计制度、会议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
第十五条 积极进行招、投标文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条款及各类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措施实施方案的审查,对工程施工产生的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协助业主及工程监理单位制订更加完善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跟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工程项目施工中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内容。
第十七条 积极督促承包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设计及相关合同文件的要求实施,确保各项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第十八条 开展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问题及环境隐患,与相关单位部门及时沟通协调,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预防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控制工程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第十九条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意识。
第二十条 积极协助环保、水保监测单位进场开展水、气、声污染源及影响监测,人群健康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等各类环境监测,并做好旁站监理工作,对监测中反映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问题及时督促承包商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一条 定期开展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信息统计工作,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实施情况与相关要求进行对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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