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重大危险源监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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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重大危险源监控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台帐之九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制定日期:十二零一六年一月 版 本 / 版 次: 文件目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台帐之九 重大危险源监控 (2016年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6年1月1日发布 2016年1月10日实施 目 录 第九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 4 9.1辨识与评估 4 9.1.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4 9.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6 9.1.3公司货种的危险性辨识 11 9.1.3.1货种的主要特性 11 表9.1-1 危险货物分类表 11 表9.1-2 主要特性情况表 12 9.1.3.2货种的危险特性分析 15 9.2登记建档与备案 16 9.2.1危险源及时登记表 16 9.2.2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18 (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18 9.2.3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 18 9.3 监控与管理 18 9.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18 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源点、重点部位台帐 43 9.3.2危险源点警示牌 44 第九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 9.1辨识与评估 9.1.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合公司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的结果,公司初步确定N个重大危险源,每个重大危险源都有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国家、公司和员工带来严重的灾难。公司危险源主要包括:… 2 按照危险源管理规定,公司应每年定期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危险源的登记、监控、建档、申报、备案、评估等工作。 3公司应建立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进行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4公司应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危险源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必要时可进行不定期、定期专项检查以及节假日前后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结果应进行总结、登记,提出整改措施、方案,责任到人,并形成文件记录。 5对各项危险源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建立针对性的监控管理措施,随时掌握数据资料及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 6公司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危险源所在属特种作业岗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相关作业。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并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治的工作,各部门都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公司、全体员工都应高度重视,应有紧迫感、责任心和自觉性,应编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中去。 2事故隐患排查应每个月进行一次,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亲自参加,主要是对各生产车间、办公场所、重大危险源、等进行排查,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结果及整改处理意见、措施及整改时限、整改项目责任人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至安全部。 3事故隐患排查应每个季度由公司组织各部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主管生产领导必须亲自参加,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结果及整改处理意见、措施及整改时限、整改项目责任人等形成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 4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种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三定”、“三不准”的要求落实整改; 5将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主管经理及安全部汇报; 6各部门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整改内容,由安全部列入公司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各专业部门按计划实施。 7每月定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8加强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将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率纳入责任制进行考核。 9安全部要经常对各个生产和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9.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2014年3月31日发布 2014年7月1日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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