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育肥舍、高位水池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育肥舍B6-1~B6-4、高位水池A5发包人(甲方):平顶山市顺义养殖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徐州汉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平顶山市顺义养殖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徐州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简称乙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承包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作内容1、工程名称:二期猪舍土建工程。2、工程地点:香山寺北坡张沟村。3、工程内容:育肥舍(B6-1~B6-4)4栋,高位水池(A5)。4、工期计划:2017年1月15日交付育肥舍一栋(B6-4);2017年3月5日交付第二栋育肥舍(B6-3);2017年3月10日交付高位水池(A5);2017年3月20日交付第三栋育肥舍(B6-2)和2017年4月10日交付第四栋育肥舍(B6-1)。本工期计划含钢结构施工,每栋单体土建施工方需给钢结构安装预留15天安装时间。土建施工进度计划由承包方自行安排,自合同签订日起7日内将进度计划表提交给甲方,不能影响钢结构安装施工。5、工程范围:各栋猪舍土建(不含钢结构)、漏粪板安装、防雷接地及水电预埋;以甲方提供的有甲方签章的设计图纸或电子文档以及有关说明、设计变更。(注:工地三通一平,基础土石方工程机械开挖回填均由甲方负责,人工配合由乙方负责,水电安装、钢结构预埋件、设备安装、门,由甲方负责)。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脚手架、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资料、包税金、包验收合格。7、合同总价款:育肥舍包干价每栋98万元整,四栋育肥舍防雷接地及水电预埋4万元整;高位水池包干价29万元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元整(小写:¥4250000.00元)第二条: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2016年9月10日;结束工作日期: 2017年4月20日;总日历天数为:222天。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第四条:工程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本工程合同价款计算依据,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具体包干价详见第一条第7款。第五条:双方驻工地代表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王延鹏职务:工程主管,负责工程施工、审批乙方报送的施工结算资料等文件,传达公司相关指示、签发相关指令。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李训德职务: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相关事宜。委派陈玉庆同志担任施工驻工地现场经理并负责工程技术、工程施工等。专兼职安全员张平,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3、双方约定:双方工地代表有权代表各自单位确认工程量、签署结算单和其他书面资料以及发放、领受结算。上述资料只有双方指定负责人签字后方有效,(公司领导除外)其他人签署的均无效。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甲方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施工变更单、进度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时进行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方不予认可。第六条:工程量确认1、乙方按月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按规定程序核定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或超设计数量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2、乙方在开工后的每月21日至 25 日,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向甲方提交当月施工进度结算所需资料一式三份(包括但不限于进度结算单、施工指导书、技术交底、验收收记录等相关资料)乙方不按约向甲方提交进度结算相关资料,甲方当月不予计算拔付进度款。3、甲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所报的进度结算资料审核完毕,并返还一份给乙方,乙方如对该次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定后计量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当月最终计量结果和进度价款支付依据。经甲方审核进度结算资料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确定工程量的计量依据、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也不作为工程价款变更的签证、依据。4、乙方应在工作任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末次验工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同时提交本合同内容工作的原始记录,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末次结算未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一律无效)。若乙方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则进行封账,以审核结果为末次工程结算;如有异议,则按相关条款程序办理。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上报末次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则甲方视乙方上月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