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模块专项复习资料 - 副本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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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模块专项复习资料 - 副本 - 副本

一共有六个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 《教师资格条例》1995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刚要(试行)2001。 每一部法律主要掌握颁布的时间及主要的基本点的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在通读理解的情况下,比较重要的几个要点是: 1.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一条)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第二条) 3.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不要记成三个代表)(第三条) 4.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五条)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案例分析题(第九条) 5.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第十五条) 6.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第十七条) 7.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第二十条) 8.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第三十五条) 9、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第三十六条) 9.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简答):第四十二条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0.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简答):第四十三条 (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案例分析可能用到,(案例分析可能用到,第四十九条。) 11.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第五十三条) 12.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第五十五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2006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06 年9月1 日施行。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最早是在 1986 年颁布,该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的制度化。2006 年颁布的是修订版。 1.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2.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3.第二条: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4、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5.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6.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7.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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