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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复习行政处罚复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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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复习行政处罚复习

行政处罚复习 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2分,共10分)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四、论述题(20分) 五、案例分析题(20分) 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 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 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 适用听证程序要符合的条件 “一事不再罚”原则 郭甲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向郭甲走过来,递给了郭甲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20块钱再走。郭甲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郭甲对宋丙说:为什么要罚我?宋丙说:你超载。郭甲辩称: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郭甲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这时,宋丙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20块。郭甲怕争辩下去,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块钱离去,宋丙未出具收据。 请指出该处罚不当之处。 1.罚款决定没有事实根据。 2.未向当事人郭甲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直接给予处罚。 3.不听取郭甲的陈述和申辩。 4本案是适用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进行的罚款,其处罚决定书只有罚款数额和政机关印章两项,其他事项没有载明;决定书中“根据有关规定”字样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处罚依据应明确具体,写明根据哪部法律、法规的哪一条款。 5.实施处罚没有告知当事人复议与诉讼的权和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6.当场收缴罚款未向当事人郭甲出具收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现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小明系某市第四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男13岁)。2007年4月1日,小明随同校高中二年级学生郭某、高某到市第七中学闹事。在郭某、高某挟持殴打学生的过程中,小明根据事先的分工帮助放哨,某区公安分局对三人都作了行政处罚,其中,小明被行政拘留3日。 ? ????问:某区公安分局对小明的行政处罚正确吗?应该如何处理? 本案涉及到行政责任能力的问题。所谓行政责任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独立地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根据法律,凡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成立时起即具有责任能力。但公民要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则必须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因此与公民的年龄精神状况有密切联系。世界各国一般都以达到一定年龄作为公民具有行政责任能力的标准。这种由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就是责任年龄。没有达到行政责任年龄的人,不能成为受罚主体,其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不受行政处罚。这是因为:违法是人的有意识和有意志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人的认识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意识和意志,是随着人的年龄的增长而逐步发育成熟的。我国《行政处罚法》将14周岁作为公民承担行政责任的最低年龄。也是考虑到公民达到14周岁时已具有一定的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和意志的能力。 ????本案中,小明只有13岁,尚未达到行政责任年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即使小明实施了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也不能对他处以行政处罚。因此,本案中某区公安分局对小明处以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是错误的。但是,这也不是说公安机关对小明的违法行为只能不闻不问,而是应该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2001年上半年,原告瑞安市金海公司在xx县xx镇经销摩托车。2001年5月18日,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对其经销的“富桂达”牌摩托车共九辆进行抽样检查,并将其中的FGD125—4型一辆摩托车的合格证报送广西玉林“富桂达”摩托车有限公司,委托其进行鉴定。5月28日,xx市质监局对金海车辆公司经营的摩托车封存七天。5月29日,广西玉林“富桂达”摩托车有限公司向xx市质监局稽查队出具产品合格证,经查实是伪造的。6月1日,xx市质监局作出质技监罚字(2001)0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审中,原被告双方共同认定原告金海车辆公司签收时间为2001年10月25日,xx市质监局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内容为: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富桂达”牌系列摩托车九辆;罚款二万元。原告于10月交清二万元罚款。 问:本案中XX市质监局的作法中错误的有哪些? 本案中XX市质监局的作法中错误的有: (1)5月28日,XX市质监局对金海车辆公司经营的摩托车封存七天。 在没有查明金海公司有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便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或在紧急、危险情况下,才能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实施暂时性的控制措施。本案中,市质监局在金海公司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擅自对其经营的摩托车封存七天的行为是违法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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