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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策与公共选择
* (3)没有代表性的政府 没有代表性的政府也称为被俘获的政府,政府失去“公共利益”代表的本质,而沦为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时,没有代表性的政府就产生了。或一旦政府被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活动所控制,一个被俘获的政府也就出现了。这样公共利益将受到侵害。 * (4)具有内部效应的官僚 当官僚为了谋求其“内部”私利,而违背其向外界公开宣称的“公共利益”时,这种现象就称为官僚的内部效应。官僚谋求私利的行为主要有:不合理地扩大部门预算;过多的政府冗员薪金支出;奢华的办公室开支,不必要的会议开支和差旅支出等。其结果便是导致公共支出成本的增加,社会资源的浪费。 * (5)政客和官僚的寻租行为 当政府通过政治干预帮助创造、提高或保护一个集团的垄断地位,从而提高它所偏爱的那个集团的垄断租金,就导致了人为租金的产生。寻租是为了获得人为创造的收入转移支付而造成的稀缺资源的耗费。只要政府有授予租金和其他特殊优惠的权力,厂商和个人就会发现,从事寻租活动是合算的;政治家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对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做出反映,政府决策因而被扭曲。 寻利与寻租的区别P79、80 在价格制度中,人们对租金或超额利润的追求行为,往往被称为“寻利”(Profit Seeking)。人们对政府管制行为下而人为产生的租金的追求,往往被称为“寻租”(Rent Seeking)。因此,“寻利”与“寻租”的区别就在于:寻利是生产性的活动,是正常市场竞争机制的反映,其作用是降低成本和鼓励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人们自发寻利的结果会增加社会福利;而寻租活动则是一种非生产性活动,这时的租金来源于政府干预和管制而带来的人为创造的租金。这种租金的存在并不是新价值的创造,而是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财富的转移。 * 第四节 政府失效 4.4.1政府失效分析 4.4.2政府失效的矫正 政府失灵现象的存在和市场失灵一样真实。公共部门官僚机构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也不是没有任何摩擦和成本就能运转的。 * 4.4.1政府失效分析 1、政府失灵的含义 政府失灵是指政府行为不能增进效率或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那些不应当获得这种收入的人。 2、政府失灵的表现 政府失灵的表现发生在诸多方面: ①政府决策失灵 (财政决策规则导致的无效率、财政决 策过程的无效率、决策特殊性造成的无效率) ②政府工作效率低下 ③政府的腐败行为(寻租行为) ④政府提供的信息不及时或失真 ⑤政府职能的越位或缺位 政府的低效率、腐败等等,都是确确实实地存在着。政府失灵揭去了长期笼罩在政府身上的“神圣光环”,它告诉人们,政府并不是超然私利之外、大公无私的“神”,而是一个具有自身利益及缺陷的“凡夫俗子”。正是因为政府有缺陷,所以即使对于最好的人民公仆,信任还是不能代替必要的监督。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有句名言:“自由政府是建立在猜忌而不是信任之上的。”人民对于他的“仆人”,必须想办法防止其行为失灵。 * 4.4.2政府失效的矫正 为了纠正政府失灵,提高公共选择的效率,基本对策主要有两条:一是完善民主宪法规则,二是完善政府的管理与监督制度。 1、改革政治,建立真正民主的宪法规则,切实保障民主宪法的实施。 2、改革政府,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管理制度,规范政府的公共行为。 民主宪章只是为公共选择提供了“政治规则”,但还不能就此保证政府获得“正义”、“效率”和“公平”。建立和完善政府的管理与监督制度是落实民主宪法、防止政府失灵的重要保障。正是出于对于政府的不信任,所以必须设立一系列对政府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无论是民主竞争制度、阳光法案,还是审计监督制度,目的都是为了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行使,避免政府失灵。对于人治传统根深蒂固的中国来说,完善制度和健全机制不失为防止政府失灵一个对症下药的好办法。 * 1、改革政治,建立真正民主的宪法规则,切实保障民主宪法的实施。 ①民主宪法的基本原则 a.主权在民(人民主权)。 b.法治原则(法律至上,法大于权) c.分权与制衡原则(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 d.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生命权、财产权、平等权、自由权、受益权、参政权) ②宪法的保障制度 a.宪法的修改制度(全部、局部) b.宪法的解释制度(行政解释、司法解释、专门机关解释) c.违宪审查制度(审查、制裁) ③对财政——货币政策的制定进行宪法规则约束(财政——货币宪法) 财政——货币宪法是约束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制定过程的根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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