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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类新型资产管理业务说明
一、票据业务
1、产品概要:
银行承兑汇票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可以概述为银行作为委托人,以募集的理财资金设立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用银行委托资金购买银行票据,并委托银行对票据资产进行独立保管和托收的业务。票据到期后扣除管理费、托管费用,将本金和收益归还给银行,再由发起银行对客户进行收益的分配。在合同期内,会有多期资金进入计划,银行资金可持续地进行投入。
目前市场上的银行票据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基本运作模式如图示:
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流程是这样的:
(1)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与证券公司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资金转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同时,银行作为该计划的托管人;
(2)管理人将委托人的资金投资于票据类资产。管理人与银行签订票据资产转让合同,购买银行持有的经承兑已贴现未到期票据类资产;
(3)银行作为票据资产的出让方须对票据的真实性、可兑付性进行担保,并按合同约定负责票据的验收、保管和托收;
(4)票据到期后银行负责票据托收,将票据本金利息及时划转回定向账户;
(5)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管理人扣除相关费用后进行清算,将资产返还给委托的银行,委托的银行获得相应收益,并分配给理财产品客户。
在这项业务中,有哪些法律关系?银行需要与我司签订哪些合同?
(1)定向资产管理法律关系。银行与证券公司通过《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形成委托投资和托管关系。条款细则对委托资产投资管理、投资范围、资金托管、票据托收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约定;
(2)委托的票据资产转让关系。银行与证券公司通过《票据资产转让合同》对票据资产出让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约定。
银行在此项定向业务中负责筹集资金、托管、提供票源、验票、保管、托收。如遇假票据或票据无法托收承兑等各类风险,相应责任由银行承担。资金来源由银行指定、交易标的也由银行指定。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仅仅是一个交易通道,从中收取固定的管理费。
二、银证信合作(SOT)业务
1、产品概要
银证信合作(SOT)业务,是指银行作为委托人与我司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我司将银行委托的客户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某一银行指定的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融资方为银行授信客户)的业务。这一业务模式旨在解决抑制性银信政策下银信通道收窄不畅的问题,进而实现低成本大规模的理财资金与信贷领域内的大规模融资需求的迅速对接。SOT是一种创新型的业务合作模式,具有流程简单、效率高的显著特点。
分支机构如何开展该项业务?
从银行自身来说,以招行为例(各家银行机构配置有所不同),支行上报信托计划给分行,分行再上报给总行金融市场部(由资产管理部负责与总行协商沟通),待批准后,再由总行金融市场部的资金池通过券商的定向管理计划投资信托计划。总行在评定券商准入资格时,会将分行的推荐纳入参考。所以各分支机构初期可以凭借多年来与银行积累的良好关系,从各地支行或分行着手,寻找信托项目。另外,安信证券可凭借自身2A级的资质,各类监管指标完善,业务指标良好,加上已有与招商银行签订总体框架协议,并且第一单业务已经落地。所以短期内有赖于各分支机构积极开展该业务,争取迅速扩大规模和收入。
银、证、信三方在开展该业务时需签订哪些合同?
券商和信托同时审核认可投资项目事宜后,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完成后,银行作为委托人和托管人、券商作为管理人签署《安信证券银证信(SOT)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券商作为委托人、信托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保管人签署《单一信托计划合同》。相关文件签署完毕后,银行将理财资金转入我司在其网点开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账户(托管行负责开户,同时资金也将委托在银行)。委托资产到帐后,合同生效,并正式起始运作。分支机构只需对此稍作了解,具体的合同签订均有总部完成。
信托方由谁授信与确定?
各地区分行对5亿元以下(含)的信托计划与于授信,超过5亿元由总行授信。但凡涉及到房地产信托的计划,不论金额大小均由总行授信。信托方由银行寻找及确定,目前安信证券已与招商银行签署总体框架协议,而招商银行仅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授信。各银行与于授信的信托公司均有所不同,具体信息可询问各银行当地分行或总行授信部门。
三、同业协议存款业务
1、业务概要
同业协议存款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释义:单一客户(可能为自然人、企业,也可能为银行理财产品)与我司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将客户委托的现金资产投向银行同业存款等现金类产品的业务。基本情况请参见下表:
投资范围及比例 根据委托人需求进行现金类产品投资,主要包括现金、同业存款等,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为0—100% 风险收益特征 低风险现金类产品投资,风险程度可视为等同于普通银行存款 合同期限 一般为1年,到期前可展期,至少3个月起(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费率结构 管理费:2-3‰(通道模式) 托管费:0.5‰(可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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