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ppt

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ppt

  1. 1、本文档共8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节 特种设备设施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在证书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办理 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四、安全技术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第九节 特种设备设施安全 五、定期检验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检验有效期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六、应急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七、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使用年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第十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法》要求: 高风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上岗(20条);从业人员合格上岗(21条);四新岗位培训上岗(22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23条);从业人员日常教育(36、50条) 国家安监(总)局相关文件。2006年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培训的人员、方式、内容等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省级)。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三、各类人员的培训 (一)对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内容和时间 1. 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及标准; 第十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各类人员的培训 (一)对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内容和时间 1. 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各类人员的培训 2. 再培训内容 新知识、新技术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3. 培训时间 高风险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十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各类人员的培训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1. 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各类人员的培训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2.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与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要求相同。 3. 培训时间 与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要求相同。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0.7.1施行)。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十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各类人员的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第十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各类人员的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培训机构的规范。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

文档评论(0)

ctuorn037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