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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城文峰大道“白改黑”项目小江口段雨、污水管线改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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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城文峰大道“白改黑”项目小江口段雨、污水管线改造

吉水县城文峰大道“白改黑”项目小江口段雨、污水管线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吉水县城文峰大道“白改黑”项目系我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其中小江口段雨、污水管线改造工程为整个项目建设中的“重中之重”,该工程的顺利实施将有效解决城市内涝及环境污染问题、改善交通条件,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县政府决定对该项目小江口段雨、污水管线改造工程压占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江西省政府《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及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府发[2011]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征收目的 吉水县城文峰大道“白改黑”项目小江口段雨、污水管线改造工程系我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属公共利益范畴。 二、征收主体 本次房屋征收主体为吉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房屋征收人),明确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次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县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县文峰大道“白改黑”项目改造办公室为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 三、征收原则 本次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补偿公平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充分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四、征收范围 文峰大道“白改黑”项目小江口段雨、污水管线改造工程压占范围内:需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7栋,建筑面积约2052.34 m2,具体征收范围文峰中大道至小江口电排站蓄水口处,具体详见房屋征收红线图。 五、征收签约期限 初定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10月31日 六、被征收人和建筑物的认定 被征收人以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为准。房屋所有权证书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名字不一致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为准。如因客观原因“两证”过户登记不齐全的,允许其在房屋征收前依法办理过户变更,变更登记缴交的税费按照财税字〔2009〕78号文件标准执行。 未登记的建筑,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的,给予补偿,但评估时扣除其办证所需费用;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认定为合法的附属建筑,房屋按重置价(详见附件4)结合成新率给以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七、征收步骤 (一)房屋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公布《吉水县城文峰大道“白改黑”小江口段雨、污水管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依法收回。 (二)核定评估 根据《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和评估技术细则》开展评估活动。 1.确定评估机构。 2.自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活动。 3.2015年9月16日起分期分批公示分户评估初步结果,并分别送达给房屋被征收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房屋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且交付拆除 1.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被征收人主要依据《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点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 2.房屋被征收人获得补偿款后,必须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腾空和交付拆除期限内完成被征房屋腾空和交付拆除。 3.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即2015年10月31日以前)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房屋征收人依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房屋被征收人如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交房的,由房屋征收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征收补偿及安置 (一)补偿办法 补偿款包括:被征收合法房屋及其合法占用土地的补偿金额、附属建筑补偿金额、室内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补偿金额、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房屋的面积、用途、结构、年代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为准,土地的性质及使用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为准。 产权不明或无主建筑物在公证机构进行证据保全并按程序评估后,补偿资金提存公证机构公存账户上,被征收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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