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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吊重规定14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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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吊重规定1402

广州航通船业有限公司 WI-3021 大型吊重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吊重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船舶建造和修理过程中的设备、构件或大型分段的吊重和转移。 3. 大型设备或构件范围: 3.1 ≥5吨的设备、≥16吨的构件(分段)等; 3.2 超长或形状复杂的特殊工件(如船艏、桨轴等); 3.3 ≥3吨的机电设备在舱内横移; 3.3 运输重量≥100吨的分段。 4. 职责要求: 4.1大型分段、外购的贵重设备的吊重作业由生产保障部起重班负责。 4.2 技术中心负责出具分段或总段的静重量和重心位置,提出吊耳的规格及安装位置的指导意见;审核重大或形状复杂分段的吊重方案;协助结构校核、补充资料的技术支持。 4.3 工程项目管理部或车间负责确定分段吊耳的规格、安装位置及局部加强等策划及安排;编制设备、构件或大型分段的吊重方案;提供吊装作业的条件,并填写《吊重作业申请》。 4.4生产保障部审查吊重方案,安排起重班负责吊重作业;起重指挥负责吊重作业相关条件的确认,按要求组织吊重作业;起重指挥协助项目主管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5 质量检验部负责对吊耳焊缝质量进行外观检测或安排无损检测。 4.6 安全环保部负责大型吊重作业的审批、现场安全监督及吊重作业申请表的存档。 4.7 施工单位的起重指挥负责16吨以下分段、构件和其余物资的吊重。 4.8 所有司索人员、起重指挥、吊机司机、车辆运输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起重指挥在指挥吊重作业期间必须穿反光警示背心以示识别。 5. 实施步骤: 5.1 项目部或车间在分段制作前,应充分考虑场地、吊机配合位置及吊重能力,结合分段的重量及重心位置,考虑是否需要翻身、增加的分段固定设施及临时附着物等因素,重新确定吊物重量及重心,正确选用相应规格的吊耳,确定吊耳位置,采取对分段局部结构加强或焊接加固等措施。必要时对结构或焊缝强度进行校核或向技术中心提出申请复核等技术支持。 5.2 项目主管监督施工班组安装吊耳及周边结构的加固加强,检查确认吊耳的坡口是否达到安全要求;施工班组完成吊耳定位后,经项目主管确认位置及方向达到要求后再进行焊接;项目主管要检查吊耳的焊接质量。需要对吊耳及周边焊缝质量检验的项目,质量检验部按吊耳安装验收规定进行检测及确认。 5.4 施工班组负责拆除吊物与周边分段(或胎架)的连接点及焊线、气管,清理吊物内的废铁或焊渣等杂物,项目主管及安全员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 5.5 对于≥50吨或进行翻身的分段,部门施工主管必须编写《吊装方案》,经车间或项目部领导审批。超大型分段(超过100吨)或形状复杂的分段(或总段)的吊装方案必须经过技术中心复核。 5.6项目主管填写《吊重作业申请表》,提交生产保障部、质量检验部检查确认,安全环保部审批,才能进行吊重作业。 5.7项目部或车间根据生产保障部和质量检验部的确认意见,完善作业条件,落实防范措施。 5.8吊重作业前,项目主管必须对施工人员(包括起重指挥和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本次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起重指挥协助项目主管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9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安全操作规程》、WG1006《吊装作业指导书》、WG1007《船体分段装配施工作业指导书》、WG2011《甲板机械安装作业指导书》、WG2019《重要设备的吊装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吊重及安装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吊装,并向项目主管反映,只有项目主管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才能再作业。 5.10 项目主管负责吊重作业的现场协调,协助安全员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吊重作业安全进行。 5.11 安全环保部根据《吊重作业申请表》的确认情况,审批大型设备或构件的吊重作业,指定安全员对吊重作业实行安全监督。审查重大件分段的吊重方案及技术数据,必要时向相应部门提出复核要求。 5.12 不允许在进行分段制造策划时让分段重量超起重能力,不允许超载起重作业。超重的大型分段原则上采用直接让平板车转运的制作方式。若吊物超出起重机吊重能力(单机超100%、双机联吊超80%负荷),必须由主管生产的领导主持生产部门、生产保障部和安全环保部共同召开会议(必要时要求技术中心有关人员参加),研究确定吊运方案和安全对策措施,在确认落实安全措施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的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吊运,相关人员必须在场监控。 5.13 大型设备或构件的吊重作业条件确认: (1)吊耳是否符合规格,吊耳周边结构是否加强,由项目主管确认; (2)吊重方案是否制定及审批,由项目主管确认; (3)设备和构件的重量、重心是否确定,由项目主管确认; (4)起重设备是否符合作业要求,由起重指挥人员确认; (5)吊具、索具是否处于良好状况,由起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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