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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统计学院学生综合考评细则
西安财经学院统计学院学生综合考评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指导思想
综合考评是学院按照对学生的培养要求,实行规范管理,量化考核、综合评价的一项制度。其考核结果作为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主要依据和其他奖励及学生贷款推荐就业的参考。
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综合考评由德育成绩,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美育成绩,附加分五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计分标准为:
综合考评成绩=德育成绩(25%)+文化课成绩(65%)+体育成绩(6%)+美育成绩(4%)
+附加分
(一)德育成绩(25分)
德育成绩由综合表现和处罚构成。综合表现包括晚自习出勤,宿舍文明,任职加分,奖励加分四部分,处罚有三项扣分指标构成,分别是缺勤,惩处,一般性违纪。
宿舍文明(4分)
宿舍文明指标分=学年卫生起评分—扣分+奖励分
宿舍学年卫生平均分起评分2分。
学生会定期检查宿舍卫生并打分,每学期文明宿舍加1分,检查发现有违规使用电器,破坏公共财产,宿舍成员各扣1分。
早操卡(6分)
早操卡全勤6分。低于60%不予加分。
社会实践(4分)
暑期社会实践表加1分,参加院级的社会实践活动加1分,参加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者一次加3分。无社会实践者不得加分。
任职加分(4分)
统计学院团工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副书记、顾问加3分;团工委学生会各部长、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加2分;团工委学生会干事加1.5分;其他班委加1分;义务支教小组、统计实践小组、心灵启航小组、数学建模小组、DO行动派杂志社、统院辩论队成员加1分(除去义务支教小组、统计实践小组、心灵起航小组、数学建模小组、DO行动派杂志社、统院辩论队成员,其余社团成员不予加分)
注:任职加分最多不超过两项任职。
活动加分(7分)
1.获校级以上奖励加3分,校级奖励2分,院级加1分。
2.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文章加2分。
3.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4.在院报发表文章或在校园网上发稿每篇加0.5分,累计不可超过1分;院报记者发稿不加分。
5.在院内学生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加0.5分,累计不得超过1分。
6.在院级各类学习竞赛和集体活动(除合作精神养成活动)中,比赛(除体育比赛)获一到三名者加1.5分,1.2分,1分,参加者以及活动组织者加0.6分。
7.在院级评出的各种荣誉称号(13级含军训先进个人)加1分。
8.通过英语六级的加2分,英语四级加1分。
9.通过计算机二级、三级加1分。
10.凡参加班级举办的集体活动(如团日活动等)酌情每次加0.1—0.3分,根据班级活动表现可酌情加0.5-1.5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
11.凡参与其他二级学院及校级活动且获得前三名者,依次加1.5、1.2、1分。(以证书为准)
(6) 扣分指标
1.缺勤。学院明确规定要参加的活动缺勤一次减1分。
2.惩处。受二级学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受西安财经学院通报批评的扣1分,受警告处分的扣2分,严重警告处分的扣3分,记过处分的扣4分。
3.一般性违纪。指因违反校纪校规经考察给予纪律处分的行为。其中恶语伤人,打架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规定如酗酒,无理取闹,损坏公物扣1分,考试作弊、早操卡作弊者分别扣2分。
(二)文化课成绩(65分)
文化课成绩是学生学年全部课程成绩的总评成绩,课程按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分类。
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2∑M1+∑M2)/(2N1+N2)]*65%
M1代表闭卷成绩,M2代表开卷成绩,
N1代表闭卷课程门数,N2代表开卷课程门数。
体育课成绩不计算在文化课成绩内。
(三)体育成绩(6分)
体育分=体育课成绩+奖励分
(1)11级学生:
1、体育基础分5分;
2、在二级学院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一到六名者加1,0.8,0.7,0.5,0.5,0.5,参加者加0.3分。在校级体育比赛中获一到六名者加2,1.6,1.4,1,1,1,参加者加0.6分。获校级以上荣誉者加3分。
(2)12级、13级学生:
1、体育成绩按体育课成绩*0.06计算。
2、在二级学院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一到六名者加1,0.8,0.7,0.5,0.5,0.5,参加者加0.3分。在校级体育比赛中获一到六名者加2,1.6,1.4,1,1,1,参加者加0.6分。获校级以上荣誉者加3分。
(四)美育成绩(4分)
1、根据学生在校园文化活动、美的知识和鉴赏、美的行为和创造方面的具体表现(如参加运动会方阵、文艺晚会等),计1-2分。基础分为1分,表现突出者可加0.5—1分(必须要有相关证书),较差者可减0.5—1分。
2、根据学生参加关于合作精神养成活动的具体表现,计1—2分。凡参与学院合作精神养成教育活动(如“我们是一家人”“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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