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思教育提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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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思教育提要

《诱思探究学科教学论》提要 张熊飞 《诱思探究学科教学论》的理论构思 第一部分 诱思教学思想论 教学理论所研究的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关系,就是教与学的关系。教与学的人际和谐,是教学系统中—切和谐的基础。 所谓教学的职能观,就是从职能的角度,去认识教和学的各自职能,以及它们的辨证统一职能,从而确定各自的地位、作用以及相互关系。 这就是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以便真正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一、学生为主体与教师为引导 (一)学生为主体 1.在教学系统中,学生是通过学习,认识客观世界,从而获得全面、和谐发展的主体。认识客观规律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实现全面、和谐地发展。 2.特征: (1)能动性: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调动其情意因素; (2)独立性:学生的主体地位,绝不能由别人代替,也无法代替;这个意义上,心理上的内化与生理上的消化是完全一致的; (3)创造性:学生的—切学习成果,都是—种创造性劳动; (4)基础性:学生主体地位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都是为学生的一生打下牢固的基础。 3.核心特征:独立性 (1)学生应该在教师导向性信息诱导下,独立地完成学习任务。 (2)独立性的核心是思维的独立性,即独立思考。 —个“思”字,抓住了学生为主体的要害。学贵善思,学贵善悟,这就是学生的主体地位. (二)教师为引导 1.在教学系统中,教师的引导作用就是要创造一切条件、千方百计地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学生的独立性,特别是独立思考。 2.特征: (1)情感性。即情感诱导;“亲其师”而“信其道”。 (2)启发性。引导作用的根本的标志,是实施启发教学。 (3)促进性。保证让学生“跳一跳能够摘到桃子。” (4)反馈性。沟通教与学、学与学,以及自我反思的多向反馈回路,以实现教学目标。 3.核心特征:启发性。 启发教学是一切教学规律、策略、措施和方法的灵魂,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教学理论。 “教师教各种学科,其最终目的在达到不复需教,而学生能自为研索,自求解决。故教师之为教,不在全盘授予,而在相机诱导。必令学生运其才智、勤于练习,领悟之源广开,纯熟之功弥深,乃为善者。” ——叶圣陶 教与学是一对矛盾,其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学”。教师引导作用的精华,归结为—句成语: 循循善诱 一个“诱”字,突出了教师引导作用的精华。 教贵善诱,教贵善导,这就是教师的引导作用。 二、学生为主体和教师为引导的辩证关系 (一) 从各自特征的和谐关系来看: 示意图恰好表明:教师的引导作用就是全面的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就是千方百计地实现学生主体地位的基本特征:能动性,独立性,创造性和基础性. 由此,我们认识了第一条教学规律:引而不发,因人善喻,不言之教,和易以思,这就是为师之道的根本. (二)从客观与主观的和谐关系来看: 主观上,有的教师总认为学生是自己“教”会的,不相信学生能“学”会。而客观事实是:古今中外的有成就者,既不是“生而知之”,也不是“教”而知之一,全部都是“学而知之”;“教”的成功,也是通过“学”而实现的。 可见,教师的每个教学策略,考虑的并不仅仅是自己怎么“教”,而应该突出考虑怎样“教”学生“学”。 由此,我们认识了第二条教学规律:食贵自化,学贵自得,深思熟虑,积水成渊,这就是为学之道的灵魂. 从条件与目的的和谐关系来看: 施教之功,贵在诱导;进学之功,贵在心悟。 诱是思的条件,思是诱的出发点、依据和最终归宿.两者辩证的统一,是教学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由此,我们认识了第三条教学规律:善诱则通,善思则得,诱思交融,众志成城,这就是教学辩证法的真谛。 (四)从外因和内因的和谐关系来看: 诱是外因,思是内因,教师只有把“诱”调节到学生主体“思”的频率上,才能使两者频率相等,情意相通,从而使诱与思发生共鸣,才能大幅度提高教学质量。 由此,我们认识了第四条教学规律:教贵善诱,学贵善思,以诱达思,启智悟道,这就是启发教学的精髓。 三、引导作用与主体地位的本质 (一)引导作用的本质是转化,主体地位的本质是发展。以教师引导作用的积极转化,促进学生主体本身的全面、和谐地发展;以相辅相成的教学职能,保证教学价值完美实现。 (二)实践证明:并非教师教了,学生就能进步,而是学生真正学了,自身才能发展。这就表明:在教学系统中,学生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教是为了学,这是一切施教策略的第一要务。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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