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重点整理-高教社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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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重点整理-高教社版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行使权力后果如何补救,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确认或建立行政法律秩序。行政法的特点:没有统一的法典,分散于宪法,法律和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实体法与程序法没有明确的界分行政法主要是程序法。行政诉讼与行政法规范之间联系密切,不可分割。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行政法的根本价值,直到群众把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动,司法和行政救济的各个环节之中。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又可称为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法律优位原则是指法律赋予优越于行政活动的地位,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法律的效力等级高于行政立法,②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在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等事项方面,只有法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才能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1行使权力的动机应符合法律授予该权利的宗旨2行使权利的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基础上3行使权利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公平适度,合乎情理,平等原则比例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应当全面考虑公益与私益的基础上选择对象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只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已经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引起具有正当性而应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这种行为,如果变更必须补偿向对方的信赖损失。1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撤销或废止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2原则上不得指定对象对人具有溯及力的法律规范正当程序原则行政公开行政机关应主动或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使其知晓有关政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公正原则机关的行政过程和结果可以为社会一般理性人认同,接受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参与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除法律规定程序外,应尽可能为相对人提供参与行政活动的机会,从而确保行政相对人实现行政程序权利,同时也可以使政活动更加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获得通知权,陈述权,抗辩权,申请全。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的特征。必须承担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后果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成为行政主体都不限政机关。派出机关。是指由一级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受委托组织都符合条件。属于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和鉴定。多重身份的判定 时间因素 岗位因素 职责因素 命令因素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运用行政职权所实施的对外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特征。单方性 执行性 裁量性 统一性 强制性行政行为的形式1行政立法。2行政许可。是指具有许可职权的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颁发证照的形式赋予其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3行政监督检查。对被管理者是否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4行政处罚 对违法者的惩戒制裁,是在行政监督检查之后的1行为方式。5行政强制执行 是指在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时,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的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行为。6行政征收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向相对人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7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主持解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事项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活动。{行政裁决需要由法律授权。}行政裁决归纳有以下几种。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如污染权属纠纷裁决。如矿山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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