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传播事业的立法监管研究.pdf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网络新闻传播事业的立法监管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系 陈堂发 我国目前已经有新闻单位建立的新闻网站700多家,而在 1.5000多个商业网站和综合网站中,又有为数不少的网站参与了新 闻信息的编辑传播,开办有新闻栏目…。无论网络传播是否已经 或将要对传统的传播媒体构成威胁,面对初具规模、发展迅猛的我 国网络新闻传播业的现状,以反映舆论、引导舆论、遵纪守法为原 则的立法监管亟待加强和完善。从总体上说,我国所有参与新闻 信息传播的网络机构,无论其性质如何,其日常运作的监管所遵从 的法律法规体系可分为两类:一是传统的新闻媒体及机构运作所 遵从的、涉及行政事项的监管与民事权利保护内容的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二是针对网络传播的特点而专门为监管网络媒体的新 闻传播活动所制定的行政事项管理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指导文件 及有关民事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网络新闻传播行政监管的 具体内容及现状 网络媒体经营新闻信息传播业务,同传统的新闻传播媒体相 比,只是一种外在的物质手段的不同,并无本质的差异。专门经营 或参与经营新闻业务的网络媒体必须同样遵守传统新闻传播媒体 ·264· 从事新闻活动时应恪守的、涉及多项监管内容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重要规制事项之一就是传播机构的设立 及运作规范的各方面行政管理规定。 我国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 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 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宪法的选一规定对于传统的 传播媒体来说,体现了我国发展新闻事业的两点根本原则:一是在 内容和形式方面,必须遵从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 必须坚持舆论引导中的不同层次的正确导向。利用网络手段传播 各种新闻信息也不例外。《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 例)均有禁止登载内容的条款规定,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的轻重给 予不同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网络新闻传播在禁载内容的规 定方面亦有了部门颁发的规范性管理文件.这就是1999年12月 由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出的《对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 播电影电视类节目加强管理)的通告。该规范性管理文件规定:经 批准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广播电视新闻类节目必须是境内广播电 台、电视台制作、播放的节目.对以下内容禁止播放:(1)危害国家 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2)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3)煽 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4)泄露国家秘密的;(5)诽谤、侮辱 他人的;(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虚假的信息;(8) 未经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认定的影视剧;(9)从网络或境外电视 上收录下来的境外节目;(10)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就 禁止传播的内容规定而育,通告的规范已较为完备。二是国家应 成为新闻事业发展的台法主体,国家是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产权 人,一切报刊、广播电视机构的资产属于国有。这一精神在1999 年10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新闻出版署联合给与中 国社会科学院关于《中国经营报)和《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的产权界 定的批复文件中得到了明确体现。该批复文件指出:我国的报刊社 ·265· 都是国有资产。这份批复函件就当前报刊社在实际债权关系上的 多种表现形式,给予明确的资产权属划定;报刊创办筹资中的企业 赞助系无偿赠与;个人或企业垫资属借贷关系,按债权债务关系处 理;“谁投资谁所有”不适用报刊社。报刊是国家的特殊行业,不同 于一般的企事业单位产权划定。国家是发展新闻事业的合法主 体,同时也就表明在我国严格禁止个人或以私人名义创办新闻机 构。目前,网络新闻传播事业的管理方面还没有相应的规范性条 款出台。这是我国网络新闻传播事业立法监管中的一个值得探讨 的关键问题,尤其对于商业网站和综合性网站,情况更为复杂。 网络新闻传播监管的立法事项和传统的传播媒体监管一样, 有一个批准登记的程序问题。报刊及广播电视的管理法规均规定 媒介机构的创办实行许可证制度,与此相关的是主办单位和主管 单位的规定。设立媒体机构必须由主办单位提出具备创办条件的 书面申请,经主管单位同意后报报刊或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 批.审批通过后领取许可证并登记在册.方可正式运作。目前我国 无论哪种类型的网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开心农场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