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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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制度 (一)所得税的概念 (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银行独立开户、独立建帐、独立计算盈亏)的企业或者组织(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包括: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三)征税对象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2、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1)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流转税计入“补贴收入”,除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外,应并入企业利润征所得税。 (2)、出口退回的增值税不交所得税(因是价外税) (3)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 (4)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调整方法:据实逐年调整、综合调整) (5)接受实物资产捐赠,接受时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出售或清算时,如售价低于接受价,按接受价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售价高于接受价,按售价减清理费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11)住房公积金: 在住房周转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税前列支 (12)在生产,经营期间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13)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提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收入的2% (14)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A.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B.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C.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16)研发费用 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其控股的生产性股份制、联营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比上年增长10%以上,除按实列支外,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应税所得额 亏损企业只能按实列支 (17)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的抵免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 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九)联营企业分回利润 联营投资分回的利润不重复征税 但对从设在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经济开发区以及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实行低税率地区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因地区间适用税率存在差异,也不并入投资方应纳税所得,而实行单独补税的办法。 例:上海某国有企业2004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对外联营分回利润168.5万元,(从海南特区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60万元;浦东联营企业分回利润8.5万元) 海南特区联营企业适用税率15%,目前享受免征所得税优惠。浦东联营企业适用税率15%,对该企业2004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调整减少额即为163万元。其联营分回利润的单项补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纳税人 (1)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2、税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 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关的按20%计征预提所得税(2000年起改为10%) 3、应纳税额的计算 业务招待费: ①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②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0‰;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5‰ 固定资产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 无计税工资问题,全额税前扣除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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