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化妆品卫生行政处罚案由分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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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化妆品卫生行政处罚案由分类

化妆品卫生行政处罚案由分类 法律依据: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一、违反卫生许可证管理案 1、适用范围 (1)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擅自生产化妆品的; (2)涂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 (3)转让、伪造、倒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 2、违法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第三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 3、处罚依据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4、处罚内容 (1)适用范围中情形(1):①没收产品;②没收违法所得;③可处以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 (2)适用范围中情形(2):①警告;②经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进后仍无改进的处以三十日以内停产的处罚。 (3)适用范围中情形(3):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违反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管理案 1、适用范围 (1)生产未取得卫生部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2)涂改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 (3)经营单位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4)生产企业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2、违法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3、处罚依据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4、处罚内容 (1)适用范围中情形(1):①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②处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③可责令停产或吊销卫生许可证。 (2)适用范围中情形(2):①警告;②经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进后仍无改进的处以三十日以内停产的处罚。 (3)适用范围中情形(3):①责令停止经营化妆品(30日以内);②可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至三倍的罚款 (4)适用范围中情形(4):①没收违法所得;②处违法所得二至三倍的罚款;③可撤销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三、使用禁用原料(或者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1、适用范围 (1)使用化妆品禁用的原料生产化妆品的; (2)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未经卫生部批准的。 2、违法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 3、处罚依据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 4、处罚内容 (1)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 (2)处违法所得三~五倍的罚款; (3)可责令停产或吊销卫生许可证。 四、违反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管理案 1、适用范围 (1)进口、销售无卫生部批准文件(复印件)的进口化妆品; (2)涂改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 (3)转让、伪造、倒卖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 2、违法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五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第2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3、处罚依据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4、处罚内容 (1)适用范围中情形(1):①没收产品;②没收违法所得;③可处以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 (2)适用范围中情形(2):①警告;②经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进后仍无改进者,处以三十日以内停产的处罚;对经营单位处以停止经营三十日以内的处罚,可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至三倍的罚款。 (3)适用范围中情形(3):①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至三倍的罚款;②可撤销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 五、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1、适用范围 (1)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2)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2、违法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3、处罚依据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4、处罚内容 (1)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 (2)可处以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 六、化妆品生产企业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1、适用范围 (1)生产车间30米内有有毒有害污染源的; (2)生产车间布局不能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的; (3)未建立健全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卫生管理人员的; (4)未建立相应的卫生质量检验室、配备仪器设备,检验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无考核合格证的; (5)制作、灌装、包装间面积不符合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的。 2、违法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六条。 3、处罚依据条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4、处罚内容 (1)具有不符合卫生要求情形之一项的,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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