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住宅局.doc

  1. 1、本文档共2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市房产住宅局

二十 市房产住宅局 43 商品房预售许可 一、审批主体:市房产住宅局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三)《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可以预售商品房,但必须向开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四)《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到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核手续,并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审批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需要提报的材料: (一)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合同;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六)工程建设投资占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收据; (七)物业管理招标、备案或者协议委托核准手续。 五、收费标准:无收费。 六、收费依据:无依据。 七、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及依据:不定期检验。 九、审批流程: 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图 44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44-1 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 一、审批主体:市房产住宅局 二、审批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三、审批条件: (一)被拆迁房屋基本情况勘查记载清楚,并保留影像资料; (二)补偿安置方案符合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产权调换的要求。 四、需要提报的材料: (一)补偿安置方案审核申请; (二)被拆迁房屋基本情况; (三)被拆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四)《房屋拆迁许可证》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无收费。 六、收费依据:无依据。 七、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及依据:不定期检验。 九、审批流程: 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流程图 44-2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筑项目转让审批 一、审批主体:市房产住宅局 二、审批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三、审批条件: (一)提出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申请; (二)受让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双方签订转让协议; (四)受让人具有符合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法定要件。 四、需要提报的材料: (一)建设项目转让合同; (二)建设项目受让人法人资格证明; (三)建设项目转让批准文件; (四)转让后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转让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六)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受让人存储的拆迁补偿资金证明; (七)受让人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收费标准:无收费。 六、收费依据:无依据。 七、审批时限:3

文档评论(0)

yurixiang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