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田乡小集镇供水管理办法1.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水田乡小集镇供水管理办法1

水田乡小集镇供水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将小集镇及周围村社供水、管水、用水纳入法制轨道,充分发挥供水在村民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实现有偿用水、以水养水的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乡属各部门、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周围村社(水田村、六家村)用水户必须遵守本办法。乡水利水土保持工作站(以下简称水管站)负责供水的日常管理工作,具有管理和服务性质。 水源 第三条 水源是小集镇及周围村社发展的重要资源,必须科学规划,做到合理安排,合理开发、合理利用。 第四条 水源卫生防护应按照国家水源保护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执行。 供水管理 第五条 自来水的供水范围:主要是乡属各部门、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周围村社住家户人畜饮水、灌溉等农业生产用水。灌溉及加工业用水自行解决供水。 第六条 乡水管站在正常情况下保证水质、水量、水压符合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供水技术要求,连续、安全供水。如因工程施工、检修造成部分地段临时停水,将及时通知用户。属无法避免的突然情况例外。 第七条 用户申请接用自来水(包括新旧管网改造)应向水管站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接水手续。 第八条 房屋、加工等基建工程施工用水,必须经水管站办理临时用水许可证,方可供水。 第九条 用户变更用水性质、更名过户和停止用水时,应向水管站提交书面申请、结清水费后,再行变更、过户和拆表销户,严禁擅自转供水。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供水管道上擅自安装加压设施。确需安装加压设施的用户,可提出申请,由水管站批准并监督安装加压设施。 供水设施管理 第十一条 小集镇供水的一切相关设施属于国家所有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闭、改动、侵占和毁坏。 第十二条 供水管道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周围,严禁挖坑取土、堆放垃圾和建筑材料。 第十三条 用户需要移动或改造供水设施时,必须报水管站审查办理有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用户负担。 第十四条 为防止供水管网水被污染,用户的自备水源、储水池及其他管道,一律严禁与小集镇水管管网连接。 第十五条 小集镇铺设的所有户外水管,表前部分均由水管站管理维修,表后由用户负责管理维修,用户不得私自移动、改线或拆除。 水表及水费管理 第十六条 水管站承担用户水表的校验、检定、修理。用户若对水表计量产生疑义,由法定计量检定机关校验水表,按水表误差视其情况调整水费。 第十七条 原则上实行一户一表,若有单元装表用户,水管站以单元水表进行计量,水费由单元户代表按期统一交付。 第十八条 用户负责水表的日常管理。水表铅封由水管站统一管理,用户不得人为损坏。用户水量超过水表额定流量或达不到水表的额定流量时,应及时送检或拆换。 第十九条 用户水表实际用量长期(半年以上)小于额定流量时,按用户实际用水人口,依据我乡设计用水量标准计算水量,并要求用户改小水表口径,用户不得拒绝,费用由用户负担。 第二十条 水费由水管站负责收取,用户必须及时足额交纳。 第二十一条 用户接到水费收取通知单后,必须按通知限期交纳水费,逾期不交者,超期每天加收水费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三月者,按自动销户处理。 第二十二条 水表失灵,不能正确计量时,根据用户的用水情况按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计量收费: (一)按上三月平均用量征收。 (二)暂时按用户最高月用水量计征,待换表后按以后三个月的平均用水量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 用户用水必须安装水表,安装到户管线时一次性进行安装,拒绝安装水表的用户,将不再对其供水。 第二十四条 水费的价格为生活用水0.5元/m3,加工、建筑等生产用水2.5元/m3。新开户400元/户,所需材料由开户者自购。 第二十五条 收取的水费由水管站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免除用户水费。 第六章 计划用水 第二十六条 供用双方都必须贯彻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努力提高节水意识,加强节水管理。 第二十七条 水管站要加强巡回检查,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种浪费水的行为,坚决杜绝浪费水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八条 加工业、建筑等非生活用水应向水管站申报一次性用水计划,由水管站核定用水计划指标,实行计划供水。 第七章 违章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违章用水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处以200——2000元罚款、赔偿损失(直接或间接损失)、没收设备、暂停供水等处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罚、赔款列入供水专项资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章用水。 (一)拖欠水费者。 (二)未经批准私自接用水者。 (三)未经水表用水者。 (四)采用不正常手段使水表停行、滞行、逆行或倒拨表针,破坏水表铅封者。 (五)浪费水量者。 (六)对爆管事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修复者。 (七)擅自动用自来水供水设施者。 (八)私拆、私装属水管站管理的管道

文档评论(0)

zhuwenmeijiale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7065136142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