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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第六章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评报告
第六章
6.1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思路
污染防治措施是针对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使其污染物的排放最终能够满足排放标准和区域总量控制的要求。。6.2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6..1 施工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污染源 采取的防治或保护措施 备注 1 建设施工工地 ①建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②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③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④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⑤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洗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⑥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时必须科学、合理施工,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⑦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⑧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⑨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散装物料堆场尽量靠近地块中间放置,远离西侧河南师大附中,堆场进行全封闭覆盖,并保证堆场表面含水率在6%以上。施工作业面增加洒水次数,每天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洒水。
⑩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新开工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中。 评价
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后,有效降低了施工场地扬尘及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同类工程类比分析,本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可行。
6..2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6.2.3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土石方阶段和阶段噪声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大(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作业。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因施工工艺需要等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7日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确需连续施工证明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经批准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3日向周围的单位和居民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本次连续施工起止时间、施工内容、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塔吊等相对固定的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敏感点较远处。
(4)在建筑工地四周设立2.5m的围墙进行围挡,阻隔噪声。
(5)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居民的影响。()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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