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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划综合高中学校本位课程以落实其功能及目标
如何規劃綜合高中學校本位課程以落實其功能及目標 報告人:正修科技大學 講座教授 蕭錫錡 2006.4.27 綜合高中定義之一 提供多元課程; 落實選修機制; 強化適性輔導。 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的實施。 高中高職暫行課程綱要的頒布。 綜合高中課程目標的落實: ?高一試探課程的推動; ?高二適性分化的輔導; ?學程課程內涵的定向。 ?一般科目規劃要點 藝術領域─音樂、美術得單學期單學分。 生活領域─1.生涯規劃為部定必修。 2.另4學分由學校自選。 健康與體育領域─ 1.健康與護理:一年級必修2學 分,二年級校訂必修2學分。 2.體育:每學期2學分。 國防通識─得分2學年共4學分設置。 校訂科目─ 一年級不得有分化課程。 ?專精課程規劃要點 學術學程─參照高中課程暫行綱要。 專門學程─1.每一學程至少規劃60學分 內含核心科目26~30學分。 2.核心科目得參照職校課程 職群部定必修專業及實習 科目。 ?綜高課程審查注意事項摘要 1.高一不得開設分流課程。 2.必修課程儘量在高二之前提供。 3.科目名稱避免「學」、「研究」、「精修」、「簡介」或「常識」。 4.科目名稱含「初級」、「進階」者宜改為ⅠⅡ。 5.重在會話或初學的語文科目名稱為「語」而非「文」,如「英語會話」。 6.所有科目宜訂在2-4學分之間。 7.教學科目開設時,宜注意其比重。 ?課程修訂特色 1.研訂生涯規劃內涵,落實適性輔導功能: ?將「生涯規劃」列為部定必修。 ?「生涯規劃」教學綱要內含學程簡介,落實學程試探。 2.融入後中核心課程,暢通轉銜管道: ?後中核心課程48學分,全數納入一年級課程。 ?部定必修科目之名稱及學分數一致化。 3.研訂校訂科目開設方式,確立學程規劃原則: ?學術學程參照高中暫行課程綱要。 ?專門學程參照職校暫行課程綱要。 4.賦予課程彈性,因應學校需求: ?綜合活動每週2~3節;95年新課程高中2節,職校3節。 ?增加校訂科目學分數為126~144學分;高中40~58學分,職校 74~105節。 ?課程內容 學生想的? 業界要的? 教師會的? 升學要的? ?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意義 教師,學生,社區人士,和學校行政人員共同參與課程計畫,發展,試驗和評鑑的過程。 教師是課程設計者,教室是課程實驗室,學校是課程改革重心。 課程符合學校,學生及社區之需求。 ?學校本位課程規劃模式 學校本位課程的思維 學校SWOT的分析。 社區資源的瞭解。 辦學條件的探討。 未來趨勢的探詢。 學校的發展願景。 產業需求。 社區需求。 學生來源、特質、需求。 學校本位成功的要件 集體智慧的投注 一致共識的達成 團隊精神的凝聚 整體心力的結合 ?學校本位課程規劃常見之缺失 1.部頒課綱的錯誤解讀。 2.各階段工作的連慣性不足。 3.學校本位課程規劃僅止於校訂科目的研訂。 4.部訂課程綱要之彈性空間未充分運用。 5.誤解部頒教育目標為學校發展目標。 6.科目及學分數均衡性的欠缺。 7.參與成員普及性不足。 ?課程規劃者應有的認知 1.課程革新的哲學與目標; 2.新頒課程的規範與彈性; 3.學校辦學的條件與資源; 4.學生學習的特質與進路; 5.社區家長的需求與期待; 6.學校發展的方向與願景。 ?學校課程規劃的難題 1.科別本位圍籬的存在; 2.教師自主意識的堅持; 3.改革理念宣導的不易; 4.教學設備經費的不足; 5.學生學習意願的低落; 6.學生進路方案的更迭。 結論 * * 融合普通科目與職業科目為一體之課程組織,輔導學生根據能力、性向、興趣選修適性課程之學校。 ─教育部技職司 ?綜合高中定義之二 綜合高級中學係統整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之教育目標、學生來源、學生進路和教學資源的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高一課程以試探為主,自高二起依學生之適性發展分化,選擇學術學程〈以升讀大學為主〉或專門學程〈以升讀科技大學、技術學院、或就業〉或跨學程〈綜合學程〉;藉以提供性向未定或性向多元之學生延後分化,並獲得適性發展之機會。 綜合高中係85學年度起試辦,並於民國88年修訂「高級中學法」綜合高中納為高級中學類型之一,成為正式學制。 ─綜高暫行綱要〈P.111〉 ?綜合高中特色 ?綜合高中課綱修訂的背景 1.部定必修從64學分減為5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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