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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组织发展:从社会主体到国家意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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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组织发展:从社会主体到国家意识

中国社会组织发展:从社会主体到国家意识 ——公民社会组织发展及其对意识形态构建的影响 葛道顺 2012-12-13 20:19:04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南京)2011年3期第19~28页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可以划分为初步恢复、快速发展、规范发展和战略发展四个阶段,目前表现出数量高速增长,但总体弱小、领域和地区分布不平衡等特点。相关研究表明社会组织的发展对我国社会思想文化及意识形态安全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回应了改革开放实践提出的社会重组和社会建设的理论问题,丰富了社会主义社会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时代内容,增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巨大包容力。我们认为应当摒弃传统社会所固有的关于社会组织双刃剑的观点,建立和完善现代社会所具有的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包含相关政治纲领、法律体系和社会政策的国家意识,通过意识形态的包容以及国家人事、就业、分配、福利等制度的统一,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的主体性。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 China,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social organizations has gone through such four stages as preliminary restoration, rapid development, regulated development and strategic development. At present, the development is characterized by high-speed increase, overall weakness and unbalanced distribution in spheres and regions. Lack of money and talents that Chinese social organizations are subjected to stems from the deficiency in state consciousness. On the one hand, cooperation among governments, enterprise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should be established; on the other hand, state consciousness should be cultivated to enhance the subjectivity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关 键 词】社会组织/社会主体/主体意识/国家意识social organization/social subject/consciousness of subject/state consciousness   【英文标题】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Social Organizations: From Social Subject to State Consciousness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the Influence on Ideological Construction   【作者简介】葛道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100732   一、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脉络及总体特点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政治、经济的转型所导致的“全球结社革命”推动了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或CSOs)在全球的迅速发展,世界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方式随之产生了一种新的变化,集中表现为公民社会的生长。   “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是以宪法界定的政治概念,以“公民”为基础,强调“公民社会”的政治学意义,即公民的公共参与和公民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公民社会指国家或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其他组织、关系和行动的总和,它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社会公共领域①。其中,由公民按照共同利益、需要、兴趣等诉求志愿组成的各种社会组织是公民社会的重要主体。   在我国,民政部按照内在性质和部门列举等方法将我国社会组织(又称民间组织)划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大类。其中,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而)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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