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管理实务-内政部役政署.doc

  1.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替代役役男管理实务-内政部役政署.doc

替代役役男管理實務 (替代役役男擔任管理幹部應行通報事項作業規定) 講授目的: 使替代役役男管理幹部瞭解替代役役男服勤與生活管理之相關規定及應行注意事項,藉以落實管理工作,使役男訓練管理更臻完善。 講授重點: 壹、服勤管理要點之基本精神。 貳、服勤管理之重要法規。 參、服勤管理之權責劃分。 肆、役男之勤務性質。 伍、役男之服勤與生活管理規定。 陸、役男之獎勵與懲處。 柒、役男之請假與放假 捌、重大事故及意外事件通報與處理 玖、役男之分發與遷調。 拾、役男之申訴。 拾壹、溝通管道。 講授資料: 前言: 時代日進,社會丕變,各項制度之發展,莫不推陳出新,與時俱進,而兵役制度之興革亦然,「替代役實施條例」於八十九年二月二日公布施行,同年八月三日第一梯次替代役役男徵集入伍,為我國兵役制度改革開啟新紀元。替代役之主要目的係將人民服兵役的義務轉化為促進社會公共利益,增進政府公共服務的能力,由於替代役需用機關眾多,服役役別複雜,服勤地點分散,勤務性質及內容差異性大,為能有效維持生活紀律,提振工作效能,如何規範役男勤務及生活管理等相關事宜,儼然成為重要課題。 本署成立之初,鑑於替代役役男之服勤單位(處所)分散全國各地,各機關環境、設備(施)不盡相同,管理實屬不易,爰即規劃設置督察機制,並陸續辦理替代役役男輔導教育、心理輔導與諮商工作、建置崇法園地、表揚績優替代役役男...等,藉以落實管理制度。另為期統一規範替代役管理制度,使各級替代役管理人員瞭解管理法令、法令疑義解釋、作業流程及規定(含生活設施基準、管理方式等)及問題處理等,乃積極編撰「替代役管理實務手冊」,分別將替代役管理法令、法令釋義、替代役役男輔助性勤務、作業規定、替代役管理問題與處理、替代役管理業務各項表格等六項,彙編成冊。本課程係依參酌上開管理實務及相關作業規定,摘錄說明,期使學者對替代役管理業務之提昇有所助益。 本文: 壹、服勤管理之基本精神: 依兵役法第二條規定,所稱兵役,為軍官役、士官役、士兵役、替代役。是以,替代役為兵役之一種,由於替代役多數在行政機關及社福團體服務,且服勤地點分散,勤務性質差異性大,在服勤管理上然難以如常備役役男一般集中管理,但是其在服役的強制性及應接受服勤之義務和常備役役男並無不同。 由於服替代役和常備役服勤機關及勤務性質不同,在犯罪形態上亦不相同(替代役役男沒有武器),所以援用軍法來管理替代役並不完全適當,為能有效維持生活紀律,我國替代役制度係採行政罰及刑事罰並行的方式,除以申誡、記過、罰站、禁足、罰薪及輔導教育之行政懲罰外,對抗命及逃役者,則施以刑事罰,以彰顯役男服義務役之一致性,並督促役男嚴守紀律。 貳、現行有關服勤管理之重要法規: 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制度之推動,係以替代役實施條例為其主,而有關各項服勤、獎懲、請假及生活管理則分散於各行政命令及行政規則中,現有服勤管理之重要法規如下 一、替代役實施條例。 二、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 三、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 四、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 五、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 六、替代役役男輔導教育辦法。 七、警察役役男使用警械管理辦法。 參、替代役役男之身分定位: 一、依兵役法第二條規定,所稱兵役,為軍官役、士官役、士兵役、替代役。是以,替代役為兵役之一種,主要目的係將人民服兵役的義務轉化為促進社會公共利益,增進政府公共服務的能力。 二、替代役以增進「公共利益」及「社會公益」為前提,故其服務機關以政府機關及「非營利」之社會福利機構為原則,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役男完成訓練後,依其所服替代役類別之法令規定,執行勤務(輔助性工作)。是以,替代役役男執行勤務時,仍屬公權力之行使範圍。 三、替代役役男不具現役軍人身分,非經由國家考試及格,亦未經人事銓敘合格實授任用,除刑法第十條第二項及國家賠償法二條第一項之最廣義公務員外,難認定具有公務員身分。故非陸海空軍刑法及公務員懲戒法適用之對象,其宜定位為「替代役役男」身分,役男於機關中擔任「輔助性工作」時,如有擅離職役、違抗勤務命令情形,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五十三條科以刑事罰則,役男違紀者,依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施以行政罰則,若涉及刑事犯罪,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肆、役男之「輔助性工作」界定: 一、何謂「輔助性工作」 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替代役,指役齡男子於需用機關擔任輔助性工作,屨行政府公共事務或其他社會服務。」其中稱「輔助性工作」,係指服勤單位之管理長官將特定之職務轉給替代役役男,以協助該管公務員達成行政上任務。而執行該項職務時應符合非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公務、無獨任或決定之權限、受該管公務員之指揮、監督、管理從事助手之勤務工。 二、依上開輔助性工作之定義原則,舉凡服勤單位之公務員所從事一般職務,替代役役男皆得以輔助者之身分參與;對無涉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wendang_1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