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及借款条款资料集合】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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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及借款条款资料集合】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 ╳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搞活市场,促进公司的经济效益。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收,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 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住所:╳ ╳路╳ ╳号。 邮政编码:5╳ ╳002。 公司经营地址:╳ ╳ 路╳ ╳号。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 第八条 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须报经审批和须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了许可证。 第九条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的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 ╳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在注册资本总额中,货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 ╳、╳ ╳、╳ ╳ 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分配红利; (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三)股东会上的表决权; (四)依法按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帐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咨询; (六)被推选担任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其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 (二) 登记为股东的日期; (三)其他关有事项; 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十七条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统一用货币出资,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 ╳ 货币 ╳ ╳万元 ╳ ╳ 货币 ╳ ╳ 万元 ╳ ╳ 货币 ╳ ╳ 万元 ╳ ╳ 货币 ╳ ╳ 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经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一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第二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得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 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议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定期会和临时会。 第二十六条 股东定期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每年的三月份举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股东临时会: (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执行董事认为必要时; (三)监事认为必要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议,于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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