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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房地产公司13-1不合格控制程序_secret
不合格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不合格材料和不合格施工及验收不合格进行调查、分析,确定处理方案,控制不合格材料的使用,控制不合格施工和不合格验收的返工。
2.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材料检验、施工过程以及工程验收为不合格的控制。
3.引用文件
GFP10-1《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
GAP5-8《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3 GFI-ZS-3《经济合同索赔纠纷处理程序》
3.4 GFP9-1《项目总体计划控制程序》
4.定义
无。
5.职责
5.1工程部施工副经理负责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施工及不合格验收的原因调查,提出不合格处理意见和返工及其整改落实。
5.2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员负责不合格材料的退换。
5.3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负责执行不合格材料的折价转让及报废手续办理。
5.5财务总监负责审核不合格材料的折价转让和报废处理。
5.6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复处理意见。
5.7总经理负责对重大工程事故和进价总额等于或超过10万元的大宗不合格材料折价转让或报废的处理意见的审批。
6.资格或培训
执行本程序无须特别的资格和培训。
7.程序
7.1材料的不合格控制程序
7.1.1材料进场后,工程部施工监理人员按GFP10-1《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检查材料及配件的质量。工程剩余材料入库时,建材供应部采购员、仓管员和工程部施工监理人员共同对入库材料及配件进行质量检验。
7.1.2经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品及不合格批,均由检验者及仓管员隔离存放,并做不合格标识。对批量不合格或检验者认为重要的单件不合格,需由检验者报工程部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复检,确认。
7.1.3仓管员对库存的不合格材料情况每月至少向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汇报一次,材料采购主办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填写《不合格材料报审单》(见GFP13-1-F1),由建材供应部经理、工程部项目施工负责人送交工程部施工副经理处理。
7.1.4工程部施工副经理根据材料的种类,分别安排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或设备工程师调查、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按以下五类处理意见确定一种,由工程部施工副经理审核签字后书面提交工程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但做折价转让或报废处理的,须先经财务总监审核;折价转让或报废处理的材料进价总额等于或超过10万元的,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材料退货,由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员负责办理退货手续。
材料降级使用,由工程部施工监理人员做出材料降级使用标识。
材料改变使用部位,由工程部材料检验员做出材料限定使用标识。
由工程部施工监理人员、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员和施工单位材料员一起逐件开箱检验。合格的验收,不合格的由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员退换。
折价转让或报废处理。
7.1.5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转交工程部、建材供应部相关人员按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复意见处理。凡折价转让或报废处理的不合格材料,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须将处理结果连同领导批复意见交财务部作帐务调整。
7.1.6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建材供应部采购员按GFI-ZS-3《经济合同索赔纠纷处理程序》办理。
7.1.7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提出或工程监理人员发现批量性或性质严重的不合格材料,由施工监理人员报项目负责人、工程部施工副经理研究处理,参见7.1.4。
7.2施工过程及分项工程验收中不合格控制
7.2.1工程部的各专业负责人在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根据以下程序执行:
7.2.1.1工程返工,造成一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由项目负责人估计),经过加班赶工,不影响月工程进度计划,由专业负责人根据其严重情况口头通知或者填写《施工问题处理通知单》(见GFP9-10-F5)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返工整改,并在监理日记上做出记录。
7.2.1.2工程返工,造成一万元以下经济损失,但影响月工程进度计划,项目施工负责人两天内应组织工程部施工副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调整施工进度计划,采取措施,保证总进度计划不受影响,工程部施工副经理将调整后的《月计划进度表》(见GFP9-1-F2)审核签字后,交计划督办备案。
7.2.1.3工程返工,造成一万元以上(由项目负责人估计)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施工监理人员必须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组织调查,于发现后一小时内通知施工单位负责人,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见GFP13-1-F3)上报工程部施工副经理,由工程部施工副经理根据质量事故大小,召集工程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析、会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报告》相应栏目,且上报工程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批复。批复后,专业负责人立即通知施工承包单位按批复意见处理,总经办计划督办按GFP9-1《项目总体计划控制程序》调整进度计划,有关工程拖期的法律纠纷,按GFI-ZS-3《经济合同索赔纠纷处理程序》办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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