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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抗菌药物管理规陈孝健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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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抗菌药物管理规陈孝健PPT

《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 》 卫办医政发 [2009]38 §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卫生部,2012年 §2 §3 2012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组织设置 职责与任务 管理办法 管理要求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体系 二级以上的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 感染性疾病科,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 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 信息科HIS、开发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系统,包括用药权限设定和用药品种、规格、剂型、配伍、用药数量、用药金额等监测、统计和不良反应报告、毒副作用预警等功能。 正确选择抗菌药品种目录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 医疗机构—— 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 “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 ~轻度与局部感染 限制使用: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分级管理原则 重要的分级管理文件 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卫医〔2012〕40号  附件: 1、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 3、江苏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   如需要使用特殊级的抗菌药必须提前填写《江苏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使用会诊单》交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根据会诊意见开具医嘱或处方。《江苏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使用会诊单》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并附于病案内,同时将会诊意见记录于当天的病程录中。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A、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B、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药物剂量宜较大 C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初始应予静脉给药,病情好转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序贯疗法) D、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 、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E、给药次数:应根据PK和PD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 F、疗程: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联合用药原则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 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药物不能控制:需氧菌+厌氧菌,2种或2种菌。 3. 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重症感染:心内膜炎,败血症 4. 病原菌易产生耐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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