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无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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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无奈

窗体顶部 篇名】? 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无奈?原文下载 ? 【作者】? 郑丁足? ? 【刊名】? 政治与法律? 2002年05期? 编辑部Email ? ?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ASPT来源刊???CJFD收录期刊 ? 【机构】? 湘潭大学 湖南湘潭411105 ? 【关键词】? 辩诉交易;;美国司法制度;;无奈 ? 【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 相似文献 ? 【摘要】 本文针对当前理论界主张我国应移植辩诉交易这一观点,指出辩诉交易是美国一系列具体的法律制度造就的无奈的选择,是美国法律文化中公权力处理方式私权化、刑事权力处理方式民事化的一种极端表现,以及辩诉交易面对其本身产生的弊端也无可奈何,并进而提出我们在吸收其“提高诉讼效率”合理内核的同时,对其程序的构造及其运作应于以驳斥。 ? 【光盘号】 ELAW0212S2 辩诉交易制度于!世纪率先在美国产生,#$世纪%$年代初被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作为一项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下来。从该规则所确定的内容来看,辩诉交易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庭前通过被告方作出有罪答辩,控诉方降低指控强度,即将重罪名变为轻罪名,或减少指控罪数或建议法官从轻处罚,双方经过协商、讨价还价之后达成一致协议并提交法官审决。在中国有辩诉谈判、辩诉协商、起诉认否等称谓。在国外也有诸如“()*(+,-.)-,/0”、“()1,22.3+”、“1,2)2()”、“()4)/+).3.3+”等多种表达形式,尽管名称不一,但其所指的内容却是同一的。控辩双方都能从中获得利益是辩诉交易的核心和重要动力,即控诉方能够大大减轻工作量,被告方可以获得轻得多的刑罚。这也正是这一制度在美国刑事诉讼中得到广泛运用的根本原因。至于其中的获利是否正当则不是其所考虑的。尽管美国有$5的刑事案件是通过这一制度来解决的,但是自从它产生之日起就一直受到越来越广泛的批评和反对。辩诉交易在美国的产生及广泛适用与其说是适应社会的需要,倒不如说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无奈。这种制度的运行本应是一种例外而在美国却变成了惯例,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常的病态反映。这种无奈是美国一系列具体的司法制度和其法律文化、法律价值观等综合因素造就的。同时辩诉交易在其运用过程中面对自身产生的弊端也只能是无可奈何。一、运用辩诉交易是美国司法制度造就的无奈除意大利以外,大陆法系国家是没有辩诉交易的,有人认为德国刑诉中采用了辩诉交易,其实不然。德国在重罪领域实行强制控诉规则,根本容不得辩诉交易插足,对于那些轻罪案件却实行一种处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无奈郑丁足!湘潭大学,湖南湘潭###$%·国外法学信息·政治与法律!!年第#期摘要:本文针对当前理论界主张我国应移植辩诉交易这一观点,指出辩诉交易是美国一系列具体的法律制度造就的无奈的选择,是美国法律文化中公权力处理方式私权化、刑事权力处理方式民事化的一种极端表现,以及辩诉交易面对其本身产生的弊端也无可奈何,并进而提出我们在吸收其“提高诉讼效率”合理内核的同时,对其程序的构造及其运作应于以驳斥。关键词:辩诉交易;美国司法制度;无奈中图分类号:67%89:!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作者简介郑丁足(#()*),男,湖南隆回人,湖南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罚令程序,这种程序与美国的辩诉交易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没有如后者一样的控辩双方讨价还价的交易,其主导权在于控诉方。意大利也只不过在!##年其刑诉法修改后,才在较小范围内确立了辩诉交易,据其规定,仅限于以下两种;!、可能对被告人判处罚金刑的案件;$、考虑到案件中的减刑情节、控辩双方的协商情况以及对被告人所受的法定刑罚可降低三分之一幅度等因素,被告人实际所受刑罚最终不超过两年监禁的案件。!同时,这种较少范围的确立,也是因为!##年的新刑事诉讼法大量吸收了美国刑事诉讼的模式及其中间的一些原则、制度和规则。然而美国对辩诉交易这一制度的运用范围却没有任何限制,为什么只有美国等普通法系的国家确立了辩诉交易程序,并且在美国运用范围如此之广呢%原因就在于美国包括对抗式的诉讼模式、陪审团的审理方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在内的一系列司法制度造就了这一恶果,可以说辩诉交易是美国司法制度造成的无奈。首先,由这种繁琐、冗长的诉讼模式使然,在该模式中法官处于超然、中立、消极的地位,控辩双方控制了程序的主导权。随着诉讼的深入,双方实力的此消彼长,从而增加了整个审判的戏剧性和诡秘性,审理中的交叉询问规则延长了诉讼的时间,沉默权的运用更是增加了审判的难度。其次,陪审团的审理实行裁决必须得到全体一致同意,否则该案就会被法官宣布为“悬而不决”的“流案”,并重新组成陪审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判。同时实行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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