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试题及答案4.doc

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试题及答案4.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试题及答案4

四、综合题(本题型共3小题。第l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中文解答,最高得分为12分;如使用英文解答,该小题须全部使用英文,最高得分为l7分。第2小题l2分,第3小题l6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45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某有机化肥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化肥一直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该企业所生产化肥既作为最终消费品直接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又作为原材料销售给其他化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和其他化工企业的比例为3:7,每吨化肥的不含税售价为2 500元、成本为1 755元(含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的255元)。该企业生产化肥的原材料均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日,该企业的总经理与甲会计师事务所某 HYPERLINK /cpa/ \t _blank 注册会计师会谈,期间讨论了是否放弃所享受的增值税免税优惠的阿题。为提请董事会讨论这一问题并作出决策,该总经理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请该注册会计师就一些问题给予回答。该总经理所提问题如下: (1)对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和化工企业的化肥,放弃免税优惠与享受免税优惠相比,增值税的计算有何区别? (2)以100吨化肥(30吨售给农业生产者,70吨售给化工企业)为例,分别计算免税销售、放弃免税销售情况下这l 00吨化肥的毛利润,从而得出放弃免税销售是否更为有利?(说明:因农业生产者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后,为不增加农民负担,销售给农业生产者的化肥含税售价仍为2 500元/吨,销售给化工企业的不含税售价为2 500元/吨。)税法试题卷第l2页(共17页) (3)假定销售给农业生产者的化肥含税售价仍为2 500元/吨,销售给化工企业的不含税售价为2 500元/吨,以销售总量100吨为例,请计算对农业生产者的销量超过多少时,放弃免税将对企业不利? (4)如放弃免税有利,可以随时申请放弃免税吗? (5)如申请放弃免税,需要履行审批手续还是备案手续? (6)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将来可随时再申请免税吗?有怎样的限定条件? (7)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8)可否选择仅就销售给化工企业的化肥放弃免税? (9)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以前购进原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要求:假定你为该注册会计师,请书面回答该总经理的以上问题。(涉及计算的,请列明计算步骤。) 答案:(1)就增值税的计算而言,放弃免税优惠需要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抵扣物料采购的进项税。而享受免税优惠不必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也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 (2)免税销售,30吨销售给农业生产者,毛利是(2500-1755)×30=22350元。 70吨销售给化工企业,毛利是(2500-1755)×70=52150元。毛利共是22350+52150=74500元。 放弃免税销售,30吨销售给农业生产者,毛利是(2500/1.13-1500)×30=21371.68元。 70吨销售给化工企业,毛利是(2500-1500)×70=70000元。 毛利共是21371.68+70000=91371.68(元) 所以放弃免税销售更为有利。 (3)设对农业生产者的销量是X时,毛利相等。 (2500-1755)×100=(2500/1.13-1500)×X+(2500-1500)×(100-X) X=88.66吨 当对农业生产者的销量超过88.66吨时,放弃免税将对企业不利。 (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使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如申请放弃免税,需要履行备案手续。 (6)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因此未来36个月内不能随时再申请免税。36个月之后,在国家税收政策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以再提出免税申请。 (7)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能针对某些项目或客户实施选择性免税。 (9)纳税人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不得抵扣。 2.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0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 800元。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 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在国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月取得该公司支付的上年度独立董事津贴35 000元。 (3)3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18 000元。 (4)4月取得上年度奖金36 000元,王某当月的工资为4 500元。 (5)5月赴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skvdnd5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