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国立白河商工安全卫生工作守则.doc

  1. 1、本文档共3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国立白河商工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國立白河商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目 錄 100.08.31 實習會議制定通過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二 章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組織及各級之權責 第 三 章 設備之維護與檢查 第 四 章 工作安全與衛生標準 第 五 章 各科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土木科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二、電機科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三、機械科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四、製圖科、電腦繪圖科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五、商業經營科、商用資訊科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六、資料處理科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第 六 章 教育與訓練 第 七 章 急救與搶救 第 八 章 消防安全守則 第 九 章 防護設備之準備、維護與使用 第 十 章 事故通報與報告 附件一 實習場所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流程 附件二 校園災害事故通報類型/時機暨通報流程 附件三 實習場所災害事故通報表 國立白河商工實習(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總則 第一條 為防止本校所屬各實習(驗)場所作業時之災害,保障教職員工之安全與健康,特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訂定本守則。 本守則所稱之實習(驗)場所,包含本校所屬之教學實驗室及研究實驗室、實習 工場等相關場所(以下簡稱適用場所)。 相關人員均應遵守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規定,共同防範各種意外事故之發生。 本守則所稱相關人員係指工作性質需進出實習(驗)場所之受本校雇用從事工作 而獲致工資之教職員工生。未領取薪資而進出實習(驗)場所之學生亦適用本工作守則之規範。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組織及各級之權責 本校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規定,設置安全衛生委員會。 各級組織 一、本校之安全衛生管理組織系統如下表: 二、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由本校校長兼任,其餘委員任期一年,組成人員如下: (一) 主任委員:校長 (二) 執行秘書 (三) 委員:a、實習主任、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實習主任、總務主任 b、庶務組長、體衛組長、設備組長、實習組長 c、科主任 (四) 科級安全衛生工作小組: 1、組員總人數2人(含)以上。 2、成員: (1)組長:科主任 (2)組員: a、各科技士技佐 b、各實習工廠負責教師 各級人員之權責 一、每學期召開會議乙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研議事項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如下: (1) 研議安全衛生有關規定。 (2) 研議安全衛生教育實施計劃。 (3) 研議防止機械、設備或原料、材料之危害。 (4) 研議作業環境測定結果應採取之對策。 (5) 研議建康管理事項。 (6) 其它有關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二.主任委員權責: (1) 制定安全衛生管理政策。 (2) 綜理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3) 責成各級主管及管理、指揮、監督有關人員執行安全衛生事項。 (4) 責成安全衛生人員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三.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委員權責: (1) 釐訂安全衛生、污染防治、緊急應變及消防保護等計畫。 (2) 訂定工作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3) 規劃實驗室環保安全衛生管理計劃。 (4) 規劃環保、消防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5) 推動資源回收工作。 (6) 進行污染及職業傷病調查。 (7) 規劃實驗室工作人員健康管理。 (8) 評估改善安全衛生等計畫。 (10) 其它有關環境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環境安全衛生中心為本校之環境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依「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 則」第二十七條規定應辦理事項如下: (1) 釐定職業災害防止計劃並指有關部門實施。 (2) 規劃、督導各部門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3) 規劃、督導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 (4) 指導、監督有關人員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作業環境測定。 (5) 規劃、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 規劃勞工健康檢查、實施健康管理。 (7) 督導職業災害調查及處理、辦理職業災害統計。 (8) 向雇主提供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 (9) 其它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五.各科主管負責事項依「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應辦理事項如下: (1) 釐定職業災害防止計畫。 (2) 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3) 自動檢查及其他有關檢查督導事項。 (4) 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巡視。 (5) 提供改善工作方法。 (6) 擬定安全作業標準。 (7) 教導及督導各所屬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8) 其它由雇主交辦有關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六.各科環境安全衛生負責人權責: (1) 辦理該科主管交付之環保、消防及安全衛生事項。 (2) 辦理環安室交付事項。 (3) 擬定各科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4) 擬定各科自動檢查計畫。 (5) 管制人

文档评论(0)

1827350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