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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平方米彩钢复合板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
编制日期:201年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⒈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⒉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⒎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⒏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占地面积(平方米)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评价经费(万元) 投产日期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市场需求,潍坊素绢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择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庙埠村投资新建了年产5万平方米彩钢复合板项目。项目租赁厂房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其中一层6米高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420平方米,2层6米高办公室建筑面积80平方米,新购置切割机、压瓦机、彩钢复合板机、行车、叉车等设备共计5台套。形成年产5万平方米彩钢复合板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编制本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第七条第二项“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修订版)二十二、金属制品业、有电镀工艺的 :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和电电泳除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需要做报告书。其他的做报告表。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现委托我单位对“年产5万平方米彩钢复合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在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勘察及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统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该项目产品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是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
符合性
(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符合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的有关规定。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项目已备案
(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符合
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一地三域十专项”等专项规划范围和列入山东省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规划目录范围的建设项目
/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符合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
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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