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旅游开发与发展的基础:规划与管理—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为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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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相关宪章与决议中关于该论题的阐述 国际相关宪章与决议中关于该论题的阐述如表9-1。 1.在古镇没有遭到破坏之前,率先作了古镇规划 改革开放前,周庄交通闭塞,0.47平方公里的古镇区人口密度高,年久失修的建筑比例很高。八十年代初,改造旧镇,发展经济在江南水乡各地高潮迭起,面临古镇要不要保护、怎样保护的关键时刻,周庄古镇邀请专家指导,充分尊重和听取他们的意见。 1986年,请同济大学编制了第一个总体规划,其主题是:“保护古镇,建设新区,发展经济,开辟旅游”。在10多年的时间里,周庄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先后7次不断修编总体规划。1997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周庄水乡古镇的总体规划,明确周庄水乡古镇的性质是中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镇之一和风景旅游城镇,规定要保护好古镇风貌和历史文化遗产。 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依靠发展乡镇企业,面对保护古镇和发展经济的矛盾,周庄古镇根据总体规划,坚持经济发展服从古镇保护的原则。 在用地上、布局上保留古镇区,在古镇区的过渡地带发展配套设施,将古镇区中的学校、菜场、银行、邮局等单位迁至过渡地带。又在急水港以北建设新区,相继从古镇区及过渡地带搬过13家工厂企业于此,这样,既有利于发展工业,又保护了古镇,同时带动了全镇经济的发展。为了展现了江南水乡古镇的风情与旅游产业的格局,周庄按照不同的主题分为“古镇朔源、水乡风情、艺苑茶香、世家古宅、南湖佛音、名人遗踪”等六个游览区。 根据规划,周庄在古镇区周围新建居住小区8个,从古镇区迁出居民250户,充分利用水乡特色开辟南湖旅游度假区、太师淀度假区和高尔夫球场,满足了公众和旅游者的生活和休闲需要。 1989年9月,周庄镇政府就制定了《老镇区建设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相继10多年拨款400万元责成职能部门对古镇区内的建筑、文保单位和环境定期进行检查、监测。 1995年,扩建了周庄古镇消防队,购置各种消防器材近600件,在重点保护单位内装置远红外线警报器30只。镇文保组在公安、消防部门配合下,每年定期对9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文物控制单位的文物陈列、建筑结构、防盗防火、防腐防蛀等各项进行检查、监控和提出整改措施。镇建管所经常组织专门力量对古镇区的镇容镇貌、街道民居和桥梁进行检查。镇环保办公室年年组织力量,全面清理河道,保证水的质量。 在此基础上,1999年镇政府又制定了《周庄古镇区保护暂行办法》,并经昆山市人大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颁布,强化了保护措施。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在古镇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的传统建筑、古镇风貌和水系,建有管理档案,并层层落实单位和专人负责保护,在其维修和涉及建筑在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均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由古镇保护领导小组、专家领导小组及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及上级管理部门依法审批,审批落实“一支笔”。 在过渡地带维修建筑其风格必须与古镇相协调;维修古镇区传统建筑时,均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尽量保存和使用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高度不得超过两层。私有房屋的修理也纳入政府统一规划管理,政府提供一定的帮助和补贴。 1995至2003年,由政府划款、旅游收入、民间捐款和利用外资共计集资人民币10亿元,投入古镇保护和全面整治。 2000年4月,在中科院院长路甫祥的倡导下,成立了周庄古镇保护基金会和古镇保护委员会,使古镇保护和整治工作正常运转。为了丰富文化内涵及宣扬江南古镇文化特别是昆剧,又先后精心整治了集民俗风情的“文化一条街”,古戏台和南湖秋月园,成为古镇的新景观。 自2008年起,周庄古镇又进行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建设,为周庄旅游产业转型注入了新的动力。 2003年2月20日,周庄镇建设管理所下发了《关于限制古镇区经营真丝类商品的通知》。这份通知上写明:“各公房经营户:为进一步弘扬古镇优秀的历史文化,更多地展现水乡文化特色,减少古镇区商业氛围,根据周政发[2003]44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对古镇区经营各类真丝类商品进行限制。” “减商令”下发给了在周庄承租经营的25户商家,他们都是经营真丝类商品(丝绸)的。根据通知上给出的限制日期,这25户丝绸商家必须在20天内转产或歇业。周庄的丝绸店数量多得吓人,竟然达到278家。这么多的丝绸店集中在一起,必然会造成无序竞争而影响周庄的整体品位,因此选择清退一部分商家进行数量控制,是很有必要的。“千万不要让铜臭湮没了周庄的清秀水乡韵味”。 2004年9月20日,周庄门票价提了40元涨为100元。通过提高门票价格,一方面景区改造成本有所提高,保护费用有所增加。另一方面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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