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江南新区A地块拆迁安置工程环评报告.doc

灵溪镇江南新区A地块拆迁安置工程环评报告.doc

  1. 1、本文档共7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灵溪镇江南新区A地块拆迁安置工程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灵溪镇江南新区A-39地块拆迁安置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35号 二O一六年八月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2 三、环境质量状况 25 四、评价适用标准 29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4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47 七、环境影响分析 48 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9 九、结论与建议 60 附件: 1、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苍发改投函[2014]5号文件; 2、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5]条件96号。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灵溪镇江南新区A-39地块拆迁安置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吴正钊 联系人 杨杰 通讯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灵溪镇城中路以东、政法路以南,江南新区A-39地块 主管部门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苍发改投函[2014]5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 总用地面积 35890.26m2 总建筑面积 .51m2 总 投 资 4.4亿元 其中:环保投资 280万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64% 组织机构代码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为了提升灵溪镇的整体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加快城镇建设步伐,促进农村城镇化水平的进程,于灵溪镇城中路以东、政法路以南,江南新区A-39地块拟建灵溪镇江南新区A-39地块拆迁安置工程建设项目。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规划条件通知书[2015]条件96号文件同意该项目选址意见,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函[2014]5号文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1998)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第15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1m2,根据上述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初步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具体位置 本项目拟建地块位于灵溪镇城中路以东、政法路以南,江南新区A-39地块,项目现状为空地。项目东侧规划依次为规划一路(支路,宽12m,现状为空地)和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南侧依次为规划一路(支路,宽12m,现状为空地)和在建住宅;西侧依次为城中路(主干道,宽42m,现状为空地)和住宅;北侧依次为政法路(支路,宽18m,现状为空地)和灵溪镇第五小学、住宅。详细见图1-1、图1-2。 3、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35890.26m2(其中代征道路面积470 m2、代征绿地面积810.1m2、建设用地面积34610.16m2),总建筑面积.5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148.24m2,地下室建筑面积.85m2。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4、公用设施 ①给水:项目供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水泵房位于项目地下室。 ②排水:室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③供电:由灵溪镇城镇输电网引入,备用发电机房位于项目地下室。 ④空调:据业主和设计人员介绍,本项目商业和住宅均采用分体式空调。 ⑤排气:根据业主和设计人员介绍,地下室汽车废气引至地面2.5m处排放;备用发电机房、厨房间及卫生间产生的废气均由独立的通风井引至屋顶高架排放。 ⑥消防:严格按规范落实消防相关内容。 5、主要功能与布局 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和温州市有关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 本项目位于灵溪镇城中路以东、政法路以南,江南新区A-39地块。本项目规划以住宅为主、商业为辅(商业用房不设餐饮、KTV等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主要功能划分如表1-1。

文档评论(0)

feixiang201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