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4.3 《长恨歌》的序与传
唐诗经典MOOC 课程第四讲
白居易 《长恨歌》
主讲教师:胡可先
三、《长恨歌》的序与传
在中国,由于尚不知《长恨歌》有序文,故对《长恨歌》与
《长恨歌传》之间的关系,学术界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主要
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长恨歌》与《长恨歌传》一体化,
以陈寅恪之说为代表。陈寅恪先生从文体方面着眼,先引用宋人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八的话说:
唐之举人,先藉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然后以所
业投献;踰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传奇》等
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至进
士则多以诗为贽,今有唐诗数百种行于世者是也。1
然后根据此一段文字推论出《长恨歌》与《长恨歌传》的关系:
【陈氏之《长恨歌传》与白氏之《长恨歌》非通常序文
与本诗之关系,而为一不可分离之共同机构。赵氏所谓“文
备众体”中,“可以见诗笔”之部分,白氏之歌当之。其所谓
“可以见史才”、“议论”之部分,陈氏之传当之。综括论之,
《长恨歌》为具备众体体裁之唐代小说中歌诗部分,与《长
恨歌传》为不可分离独立之作品。故必须合并读之,赏之,
评之。】2
1 [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八,中华书局1996 年版,第135 页。
2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年版,第4-5、44 页。
1
陈氏的观点迄今在学术界仍具很大的影响,如邓乔彬、高翠
元《〈长恨歌〉与〈长恨歌传〉》一文,就是在陈说的基础上进一
步“从体裁的亲缘关系来感受它们同样为‘不可分离之共同机
构’。”3
二是《长恨歌》与《长恨歌传》疏离。夏承焘先生在《读〈长
恨歌〉》中从三个方面对陈寅恪先生的观点提出商榷,其中前两
个理由:
(一)鸿传明云:“歌既成,使鸿传焉。”是陈传成于
白歌之后,即陈不作传,白歌亦已成为独立之体。(二)白
歌作于宪宗元和元年,在其第进士之后,非欲以此为温卷
之用者,似不应绳以温卷体裁。
最后得出结论说:
《歌》与《传》之可以分离独立,此即为最自然、最了当
之解答。元和间人虽好为小说,然白氏此歌,只是一篇故事
诗而已。陈君必牵率以入小说之林,又强绳以赵彦卫温卷之
体,求之过深,反成失实。4
后来,吴庚舜发表了《唐代传奇繁荣的原因》一文,对陈寅恪的
观点也提出不同看法,台湾学者林文月也有类似的看法。
但不管是陈寅恪先生的观点,还是后来学者沿袭还是反对陈
寅恪观点的文字,都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就是没有全面利用日本
流传的《长恨歌》资料。我们现在运用日本流传的《长恨歌序》,
3 邓乔彬、高翠元:《〈长恨歌〉与〈长恨歌传〉》,《西北师大学报》2005 年第3 期,第
37 页。
4 夏承焘:《夏承焘集》第八册,浙江古籍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 年版,第178
页。按,本文原载1949 年4 月《国文月刊》第78 期,题为《读〈长恨歌〉:兼评陈寅恪教
授之〈笺证〉》。
2
对《长恨歌》与《长恨歌传》加以研究,虽然尚难彻底解决《歌》
与《传》的关系问题,但至少可以为《长恨歌》研究提供新的视
角,并补充新的材料。
日本流传的抄本《长恨歌序》,主要有六地藏寺藏本、《正宗
敦夫文库》本、贞享元年刻印的《歌行诗谚解》所收的《长恨歌
序》影印本,以及日本京都博物馆所藏的庆长古活字版影印本。
序文有如下内容:
【长恨者,杨贵妃也。既葬马嵬,玄宗却复宫阙,思悼
之,致令方士求致,其魂魄升天入地,求之不得,乃于蓬莱
山仙室,见素颜惨色。流泪谓使者曰:“我本上界诸仙,先与
玄宗恩爱之故,谪居于下世,得为夫妻。既死之后,恩爱已
绝,今来求我,恩爱又生,不久却于人世为配偶,以此为长
恨耳。”使者曰:“天子使我至此,既得相见,愿得平生所玩
之物,以明不谬。”乃授钿合一扇,金钗一股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