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刑法学25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特征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三、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四、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二)紧急避险的特征 1、紧急避险行为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但从全局和整体利益着眼,却是保全了更大的权益,因而是有益于社会统治秩序的行为。 2、从主观上看,实现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保全较大合法权益,因而行为人没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一)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 1、 紧急避险必须要有一定的危险发生,而且这种危险是现实的、客观存在的,而不是臆造想或推测的。 危险的范围包括: (1)来自大自然自发力量的危险; (2)来自动物的袭击; (3)人的生理、病理原因所引起的危险; 饥渴的旅行者私取饮食≠偷窃 为抢救重伤员强行拦截汽车送往医院≠抢劫 (4)人的不法侵害所引起的危险等。 2、假想避险 本来不存在危险,行为人误以为存在危险,实施了所谓的避险行为,这种情况是假想避险。在假想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不能成立故意犯罪,根据行为人是否应当认为到危险并不存在,分别认定为过失或意外事件。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二)避险意图-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例如,脱逃犯为了逃避公安人员的追捕而侵入他人的住宅,不能认为是紧急避险,仍应负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刑事责任。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三)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 紧急避险行为只能在危险已经发生尚未结束之时实行。(迫在眉睫) 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是避险不适时。 第三节 紧急避险 (四)紧急避险的客体条件——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五)紧急避险的可行性条件——客观不得已性 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避险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固然有其正当性,但被避险行为损害的第三者权益也有其正当性,法律仍然应该对其予以保护。只是当合法权益面临危险时,这两个正当的权益势难两全,法律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允许避险人损害第三者的利益。因此,紧急避险必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第三节 紧急避险 (六)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不能过当 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七)紧急避险的禁止条件 紧急避险的例外限制。我国刑法第21条第3款还规定:“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被告人:郑谋。男,34岁,某县消防队员。一天,该县某村村民赵某家发生火灾。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在救助过程中,赵某告诉郑某其10岁儿子还在房中,请求郑某将儿子救出。郑某见火势凶猛,房子也有倒塌的危险,怕自己受伤,就以火势太猛、无法救人为由拒绝了赵某的要求。等大火扑灭后,赵某的儿子已被烧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上午死亡。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的行为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六年。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1、避险过当,是指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 第三节 紧急避险 2、避险过当的罪过形式 刑法学界一般认为,避险过当的罪过形式包括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而不能是直接故意,也不能是意外事件。 3、避险过当的定罪量刑 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避险过当毕竟有其有益于社会的一面,因此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避险过当行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第三节 紧急避险(五) 四、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1、二者的共同之处是: (1)目的相同,为了保护国家、集体、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2)前提相同,都是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或面临危险。 (3)责任相同,都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2、二者的区别 (1)危害的来源不同。 (2)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 (3)损害的对象不同。 (4)行为实施的条件不同。 (5)主体范围不同。 (6)限度条件不同 谢 谢!

文档评论(0)

ctuorn037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