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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及其预防(大讲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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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及其预防(大讲堂)

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愿竭诚为广大劳动者服务 职业病及其预防 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 咨询电话: 一. 什么是职业病 二. 职业病都有哪些 三. 怀疑自己患上了职业病怎么办 四. 如何预防职业病 一. 什么是职业病? 1. 日常生活中群众戏指的“职业病” ★ 某退休便衣警察---抓小偷的习惯 ★ 某足球运动员---我在跟别人走对面时总习惯做假动作,往左边看却往右走,结果经常撞到人,然后我就会爬起来喊“犯规”。 ★ 某秘书---我十分关心国家大事,每天晚上19∶00雷打不动打开电视看新闻联播,每天早上再把从中央的到地方的党报全部看上一遍。平时与同事、邻居闲聊,不管说的是什么话题,总要与大好形势、光明前景、WTO之类结合起来,并能从现象到本质分析总结个一二三四、首先其次再次总之来。 2. 广义的职业病—也叫理论上的职业病 顾名思义,从事某一种职业,由该职业引起的或者直接造成的疾病,就叫这种职业的职业病。 从理论上讲:由职业病危害因素直接引起的疾病。 当职业病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造成的功能性和器质性病理变化,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影响劳动能力,这类疾病叫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 一、粉尘类:矽尘、煤尘、水泥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 二、放射性物质类; 三、化学物质类:铅、汞、硫化氢、农药等; 四、物理因素:高温、高低气压、局部振动等; 五、生物因素: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六、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紫外线、强酸强碱、焦油等; 七、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酸、碱、激光等; 八、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噪声、酸雾等; 九、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苯、砷、氯乙烯等; 十、其他职业危害因素:棉尘、不良作业条件。 3. 法定的职业病 在广义职业病的基础上,各国政府根据本国的经济条件和科技水平,以法规形式规定的,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劳保待遇的职业病。国外又称需补偿的疾病。 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四个要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 4、所患疾病必须在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 二. 职业病都有哪些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第三款: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卫法监发[2002]108号文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十大类115种) 1. 尘肺(13种)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3.职业中毒(56种)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6.职业性皮肤病(8种) 7.职业性眼病(3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9.职业性肿瘤(8种) 10.其它职业病(5种) 职业病防治法主要起草人之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黄汉林---对职业病定义的修改,并将随之带来职业病目录的‘扩容’, 诸如过劳死,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鼠标手等白领易患疾病,医生因接触艾滋、乙肝等传染性疾病感染,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 三. 怀疑自己患上了职业病怎么办? 1、到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发现与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建议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可根据《职业病防治所》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3、申请职业病诊断时,由用人单位如实提供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监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材料。 4、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职业病防治所》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四. 如何预防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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