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正确履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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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正确履职

一、学习公务员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 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 第四十一条: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 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1.年度考核定为称职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者近3年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 2.下一级任职年限。晋升科、处级、司(厅)级正职,须分别任下一级职务2年以上;晋升科、处、司、部级副职,需分别任下一级职务3年以上。 3.工龄及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级副职,应具有下一级2个以上工作部门任职的经历;晋升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处级以上职务的,需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文化教育程度。晋升科级正副职,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晋升副处级到正司级职务,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晋升副部级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三十三条: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 第三十六条: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 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 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 授予荣誉称号。 …………………………………… 第六十条 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 第六十一条 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 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 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 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 应当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其 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国家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 第六十三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 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 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 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第六十九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 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第八十二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 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 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 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 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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