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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项格式文本

局(委、办)行政事项格式文本 一、部门职责 详细叙述本部门职责。 二、行政事项目录 详见附表1。 三、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文本 1、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联办件 上报件 设定事项的依据 事项相关法律、政策或规定依据 申报事项条件 什么条件可以申报 申报所需材料 每项材料要标明份数、类型(原件、复印件、电子件)以及出具人或出具单位。以水务局的城市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事项为例,其申请材料的填写样式如下: 1.书面申请文件(原件)(申请人出具); 2.项目建议书(原件)(市发改委出具); 办事程序环节 根据事项实际办理流程罗列出所有环节,提供各环节办理部门、办理人信息、环节时限及环节主要办理内容; 规定时限 可以用文字表述期限,但最后需要提供一个数值型的总体期限 承诺时限 可以用文字表述期限,但最后需要提供一个数值型的总体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可以用文字表述收费标准,但最后需要提供一个数值型的费用 事项数量及方式 一般无数量限制,特殊事项有数量限制 办理科室 批准机关 办理地址 业务科室、相关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 办理科室联系电话和首问负责人手机 监督电话 单位监察室电话;市效能投诉电话:12342 备注 如有需要增加的项目可自行增加; 2、依照程序、环节绘制流程图(要具备以下基本环节) 申请(服务对象提出)----受理(载明首问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名字、时限;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文本格式的,当场或当日告知服务对象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材料补齐后,必须即时出具受理通知书;违背法律规定不能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核(现场勘察)批准(载明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名字或集体研究,实行限时办结,时限严格商办【2011】13号文件执行,实行超时默认,无条件制作文书或证照)——反馈送达(载明科室负责人或授权人名字、时限;办结当日通知向服务对象反馈,2日内送达)——社会评议(运用评议表或评议器进行满意度调查,一事一评)——归档备查(载明责任人或档案管理员名字;从受理、办理到办结,建立台账、归档) 四、行政审批(许可)征收事项文本 按照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文本填报;流程图按商丘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设定流程绘制。 五、行政检查处罚事项文本 按照商转提发【2011】1号《商丘市电子监察行政执法子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填报,详见附表2、3、4、5。 六、其它行政执法事项文本 其它行政执法事项主要指行政复议、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征用等,按照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文本填报;流程图参照附表5绘制,必须标明责任人和时限。 附表1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事项内容 公开 形式 公开 时限 公开 范围 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承办科室 1 2 3 4 5 6 7 8 9 局(委、办)行政事项公开目录 说明:1、事项类别指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服务等;2、公开形式指互联网、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3、公开时限指长期公开、短期公开、及时公开;4、公开范围指社会公开、内部公开等。 附表2 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行政处罚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承办科室及负责人 权力 编码 备注 附表3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表 单位: 序号 权力 编码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裁量阶次 违法行为 表现情形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1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1.轻微违法行为及其行政处罚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的;(二)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超过36小时不超过6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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