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管理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止“三违”,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自营型和合作型项目的管理(含劳务分包作业队)。 3 职责 3.1 工程管理处负责制定本办法,并检查、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3.2 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但处罚和奖励的额度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金额。 4 工作程序 4.1 奖励 4.1.1 公司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4.1.2 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防止伤亡事故、职业危害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1.3 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获得各级“文明安全工地”称号的,按《创优质工程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4.1.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2000元奖励。 4.1.4.1 消除重大隐患,避免伤亡事故及企业财产免遭重大损失有功的; 4.1.4.2 抢救事故,避免事故蔓延有功的。 4.1.5 对于在“安全生产月”、“百日”活动中实现无安全事故,工作扎实有突出成绩的单位,给予1000元—5000元奖励。 4.1.6 施行科技进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成就的,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单位或个人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根据所取得的成果确定。 4.2 处罚 4.2.1 积极倡导劳动者遵章守纪,狠煞“三违”。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的,根据情况给予违纪、违章者经济罚款及停止作业的处罚。 4.2.1.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个人或直接责任者处以1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对项目部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1) 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 2)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 3)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操作的; 4) 使用明火无“动火证”的; 5) 未经允许,私自使用电炉取暖的; 6) 有其它不安全行为的。 4.2.1.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00元罚款,视责任情况对单位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1) 未接受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擅自上岗作业的; 2)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经教育不改的; 3) 在作业区内吸烟,经教育不听劝阻的; 4) 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的。 4.2.2 施工现场构成隐患、违章,接到《隐患、违章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对施工现场违章操作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4.2.3 施工现场构成重大隐患、严重违章,对施工现场处以3000元—5000元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2.4 接到《重大隐患、严重违章通知书》逾期不改的,或接到《停工指令书》后拒不停工整顿的,对项目部处以5000元—10000元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4.2.5 严肃对待各类未遂事故,汲取教训,防止发生同类事故。凡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未采取措施,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4.2.6 凡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严肃查处有关责任者,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4.2.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者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携书面检查参加三天安全学习,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 1) 因玩忽职守一次造成重伤一人或轻伤三人事故的; 2) 事故一次损失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 4.2.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携书面检查参加五天安全学习,并对事故责任单位15000元罚款: 1) 因玩忽职守一次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二人以上的; 2) 事故一次损失在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 4.2.6.3 造成二人或二人以上死亡,重伤三人以上事故,或事故一次损失在100000元以上的,由公司领导研究从重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4.2.7.1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经考试合格上岗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4.2.7.2 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擅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造成伤亡事故的; 4.2.7.3 由于机械设备严重失修,未采取措施或机械设备严重超负荷运行,造成伤亡事故的; 4.2.7.4 不按规定使用或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造成伤亡事故的; 4.2.7.5 施工现场内因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伤亡事故的; 4.2.7.6 身兼数职的、管理混乱,未配备专职安全员,造成伤亡事故的; 4.2.7

文档评论(0)

xcs8885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30065136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