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房地产评估4.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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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房地产评估4

第五章 房地产评估 第四节 房屋建筑物评估 一、房屋建筑物评估的成本法 二、残余估价法 三、市场法 一、房屋建筑物评估的 成本法 成本法是基于房屋建筑物的再建造费用为考虑,通过估算出房屋建筑物在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再扣除由各种损耗因素造成的贬值,最后得出房屋建筑物价格评估值的方法。 (一)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的估测 (二)房屋建筑物贬值的计算 重置成本的测算方法 重编预算法 预决算调整法 价格指数调整法 (二)房屋建筑物贬值的计算 贬值可分为实体性贬值和无形损耗。 1、实体性贬值率或成新率的计算 使用年限法 实际已使用年限 实体性贬值率= 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打分法 (2)打分法(观察法) 成新率=结构部分合计得分×G+装修部分合计得分×S+设备部分合计得分×B 不同结构类型房屋成新率评分修正系数库 例题 某钢筋混凝土5层框架楼房,经评估人员现场打分,结构部分80分,装修部分70分,设备部分60分。再经查表得出修正系数C= 0.75,S=0.12,B=0.13, 成新率=(80×0.75+70×0.12+60×0.13)÷100×100%=76.2% 在实践中,也往往将年限法和打分法得出的结论加权平均,得出成新率。 对于一些平面布置不合时宜、设备落后、式样过时的建筑物,还应考虑其功能性贬值因素。可以在成新率确定的基础作适当减价修正。 例题 某套住宅重新建造价为300000元,经对其结构、装修和设备三大部分的各具体项目观察,确定其成新率为80%,但该住宅厅小且暗,厨房和卫生间均小,光线亦不足。经分析和估测,决定在成新率的基础作10%的减价修正。 V=300000×80%×(1-10%)=300000×72%=216000(元) 2、建筑物功能性、经济性贬值的估算 功能性贬值指由于建筑物用途、使用强度、设计、结构、装修、设备配备等不合理造成的建筑物功能不足或浪费所形成的价值损失。 经济性贬值指由于房地产外界条件变化而影响了房地产效用的发挥,而造成房地产贬值。 例6-10 二、房屋建筑物评估的残余估价法 残余估价法,是房屋建筑物与其基地合并计算收益,在以收益法以外的方法能求得土地的价格时,从建筑物及其基地所产生的纯收益中,扣除归属于基地的部分,即可得到属于建筑物的收益,再将此残余的收益以建筑物的还原利率还原,即可求得建筑物的收益价格。 属于收益还原法的一种 适用:土地或建筑物的价格用其他方法不能明确把握时,如当建筑物的使用用途、强度与土地的最佳使用不尽一致时,需判断土地市值的减值幅度,用残余估价法较合适。 检验建筑物的投资额是否过大或过小。 运用要求:被估对象是可获得正常收益的资产;建筑物的使用用途、强度与土地的最佳使用不能严重背离、甚至冲突。 例6-11某建筑物地基面积为2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为240平方米,月租金4800元,土地还原利率为8%,建筑物还原利率为10%,建筑物评估时的剩余使用年限为25年,用残余估价法评估该建筑物价格。 年房租总收入=4800×12=57600(元) 年总费用: 房租损失准备费(以半月租金计)=2400(元) 房产税(按年租金的12%计)=57600×12%=6912(元) 土地使用税(每年按每平方米2元计)=200×2=400(元) 管理费(按年租金3%计)=57600×3%=1728(元) 修缮费(按年租金4%计)=57600×4%=2304(元) 保险费每年=576(元) 年总费用=2400+6912+400+1728+2304+576=14320(元) 年总纯收益=57600-14320=43280(元) 另运用市场比较法求得土地价格为每平方米1200元,则土地总价为: 1200×200=240000(元) 归属于土地的年纯收益为: 240000×8%=19200(元) 故归属于建筑物的年纯收益为: 43280-19200=24080(元) 建筑物折旧率=1/25×100%=4% 建筑物价格=24080×{1-[1/(1+14%)25]}/(10%+4%) =165499.4(元) 建筑物每平方米价格为: 165499.4÷240=689.58(元) 三、房屋建筑物评估的市场法 基本思路:以市场上相同或类似建筑物的交易价格作为参照,经必要调整修正来确定待估建筑物价格。 (一)市场房价对照法 (二)单位造价调整法 小结 成本法 残余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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