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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服务指南简化版出海船舶户口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出海船舶户口簿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附件第项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号公安部关于出海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实行异地办理的通知公边号四受理机构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边防派出所工作站五决定机构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边防部门六数量限制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之内不得重复申领证件证件遗失损毁等可到申领机关提
编号:06011
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服务指南
(简化版)
出海船舶户口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出海船舶户口簿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3项:“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
2.《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47号);
3.《公安部关于<出海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实行异地办理的通知》(公边〔2016〕28号)。
四、受理机构
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边防派出所(工作站)。五、决定机构
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边防部门。
六、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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