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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综合测评必威体育精装版修改版
外语系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修订稿)
为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评分情况,根据《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品德分
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品德行为表现的基本分为60分,包括以下六项内容,每项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每项满分为10分。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参与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二)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公益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完成各项任务。
(三)勤奋学习,遵守教学纪律,完成规定学业;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
(四)诚实守信,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按自身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如实申请贷学金及助学金并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待人礼貌,仪表整洁,男女交往文明,谦虚俭朴,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节约水电,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按规定住宿,按时作息。
(六)自觉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不登录非法网站,不接收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非法传销,不买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
加分项目:
1、获院“优胜宿舍”、系“优胜宿舍”
院优胜宿舍每人每次加0.5?分 ,系优胜宿舍每人每次加 0.2 分。
参加院“寝室文艺大赛”的获奖宿舍每人可加0.2分。参加院“寝室文艺大赛”摄影大赛作品征集获奖的:一等奖加0.5 分,二等奖加0.4分?, 三等奖加 0.3分 ,?优秀奖?、最佳创意奖、十佳摄影奖分别加0.2分。
获十佳寝室的每人可加0.3分?,最佳组织奖、百优寝室的每人可加0.2分
(注: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
???2、院、系各主要活动后勤、保健人员:
“等级考试”、“试讲比赛”、“校运会”、“迎新晚会”、“送旧晚会“等各类活动后勤服务或保健人员(经核实,每人每次可加0.2分)
(注:活动主办方工作人员,院团委会、学生会、系分团委、学生分会主办部门成员不得加分)。
3、院、系各类活动与社团的“积极分子”以及“先进个人”称号;
“院系学生干部积极分子”、“社团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等,每人每项可加1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班干”及“优秀学生干部”每人每项可加1.5分(经核实后方能加分)。
获“优良学风班”、“优秀团支部”班级成员每人每项可加0.5分
??? 4、各种义务劳动、公益活动:
“清扫图书馆、伟南楼等义务劳动”、“义维义卖”、 “迎新活动”等、“球类活动记录员”等后勤活动,经核实,每人每次可加0.2分。
5 、参加院系社团或协会组织的义教、外出举办英语角等活动每次可加0.2分,本项累计最多不得超过3分。
6、发扬“互助互爱,拾金不昧”精神的行为:
献血每次加3分、见义勇为每次加5分、拾金不昧加2分
(须经相关部门核实,并有记录。)
7、院、系学生干部、各级社团负责人、各类组织、部门等根据以下加分:
院学生会主席加7分;副主席、团委助理书记加6分;院团委会、学生会委员、系团总支负责人、学生分会主席加5.5、副主席加5分;系委员、班长、团支书加4.5分,班委、团支委加3分,兼任职务的,以高项计,不重复加分。
学生代表大会委员加5分;学生党支部委员加4.5分;院教学信息员加4分;院、系学生试用干事工作满一年且被录用的,每人加3分,否则加2分。
系宿管小组、宣传小组、劳保小组、编辑小组、外联小组、膳食小组、辩论小组、英语角评分团、系升旗手等部门成员每人每学期加1.5分。朋辈心理咨询员(须有证书)加2分、助理班主任加3分、 兼职学生辅导员加7分(任职满一年,且经考核合格)。
通讯组、《韩师青年》、院报、广播台等部门成员加3分(通讯组、院报、广播台、《韩师青年》成员投稿、编辑、播音、发行履行职责范围份内工作一律不得加分)。
8、参加征兵动员大会,听院长报告,扫墓,听讲座,观看比赛、晚会、院学生会举办的“一二四维权我有话说交流会”、“女子防身术大讲堂”和“消防演练”等活动(所有活动无论院级或系级)均不得分。
9、各级社团、协会、志愿者服务队主要负责人(包括社长、会长、队长)
各级社团正副社长、各级协会正副会长、志愿者服务队正副队长,系爱心小组正副组长,系红十字会正副秘书长,每学期可分别加2分、1.75分,部长(分会社长、队长等)不分正副,每学期均加1.5分,其它未表述职务按每学期加1分计。
10、经选拔代表院参加市级、省级举办的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
11、参加团学干部培训加0.5分;参加学生代表大会加0.2分;
12、作为嘉宾被邀请开交流会的,每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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