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洲花园入伙百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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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洲花园入伙百问

园洲花园百问 “园洲花园”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计算? 答:按国家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园洲花园”的土地使用期限自 至 止。 2、“园洲花园”的具体地址? 答:惠州博罗园洲镇绿化东路 3、“园洲花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分别是多少? 答:占地面积是124400平米;建筑面积是374300平米。 4、-“园洲花园”入伙共有几部电梯,电梯的品牌是什么? 答:共8部垂直电梯,每栋两部。电梯的品牌是:中德合资佳登美。 5、小区的消防中心、配电室、水泵房、消防水池分别在什么位置? 答:消防中心的位置在:小区入口右侧 配电室位置:2/3栋一层 水泵房位置:一期17栋地下室 消防水池位置: ,容量: 立方 6、“园洲花园”的消防设施有哪些? 答:有消防栓、消防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水泵、烟感、火灾自动报警器、喷淋头、灭火器、防火门等 7、“园洲花园”隶属哪个派出所,哪个街道办,电话分别是多少? 答:园洲花园隶属 派出所管辖,电话是: 8、园洲花园附近的购物场所有哪些? 答:三新购物广场等。 9、园洲花园附近的娱乐场有哪些? 答:中心公园、市民广场等。 10、园洲花园附近的公交线路有哪些? 答:有通往博罗、惠州、深圳、广州、石龙、石排、东莞等公共交通经过,离园洲汽车站大约300米左右。 11、“园洲花园”分摊的公用面积主要指的是那些方面? 答:买卖合同中的“公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中已详细列明。 12、入伙之后,业主能否另聘其他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园洲花园”进行管理? 答:依据买卖合同约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13、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园洲花园的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哪些项目? 答:园洲花园的公共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电梯、二次供水、汽车道闸、垃圾收集清运设施等。 延迟付款需承担哪些责任?(对入伙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买卖合同第六条: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50%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款50%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10%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10%)。 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90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10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房地产交付时须具备哪些法律文件? 答:取得《竣工备案回执》、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能交付使用、通水、电、煤气、电话、道路,园洲花园一期B户型工程已完成竣工备案。(竣工备案回执将在入伙当天展示)。 为什么竣工面积与预售面积会存在差异?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买卖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如何处理? 答:因预售面积是国土局测绘大队根据施工图纸计算而得出的,而竣工面积是实地测量得出的,所以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买卖合同第十二条: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2)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3)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4)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17、为什么要签订补充协议?不签订补充协议有什么后果?为什么? 答:根据国土局的相关规定,办理房地产证的面积应以竣工面积为准。如不签订补充协议,则无法办理房产证。 18、屋顶、外墙面使用权为何归卖方所有? 答: 销售合同已约定,除开发商与业主另有合同约定外,使用权归开发商。 19、为什么会推迟入伙? 20、现在能否更换业主姓名或增加业主姓名? 答:按国土局的相关规定:合同签订并在国土局备案后就不可以再更换或增加业主姓名了,如确需进行更改须于办出房地产证后由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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