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西安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西安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西安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实现纵向科研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保证纵向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推动我校科研水平的整体提高,加快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承担的所有纵向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委)、省(市)、厅(局)行政主管部门及全国性的基金会资助的科研项目。 第二条 科技处是学校行使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 科技处负责全校纵向科研项目的全程服务管理,包括:培育、申报、立项、信息反馈、督促、检查、经费使用、科研工作量认定、鉴定(结题)和报奖等,并协助课题组按计划完成好科研项目的研究、推广及高级别项目的策划工作。 科技处负责向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提供全校科研人员年度纵向科研成果认定情况。 第二章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第三条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第三章 纵向科研项目申请 第四条 课题组应提前在科技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的资助领域、范围和要求,积极做好申请项目的选题工作。 第五条 已获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资助的项目可优先申报。科研培育基金的申请和管理详见《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所申请项目的研究能力、前期研究基础和稳定的研究队伍。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研究时间。 (三)每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项以上同类基金的纵向项目(包括在研项目)。 第七条 申请管理程序 (一)申请者详细阅读申请指南,并根据申请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中的各项内容,经所属院(系、部)审查、论证、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间报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负责人须慎重填写申请书中项目组成员一栏,该项内容将作为年终纵向科研工作量认定的依据。 (三)专家组论证和评议,申请者根据科技处反馈的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四)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备案、汇总,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统一报送有关基金项目管理部门。 第八条 重大项目的策划与申报依据《西安科技大学重大科研任务组织申报办法》执行。 第九条 纵向科研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详见《西安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申请指南》。 第四章 纵向科研项目过程管理 第十条 接到获准项目批复文件后,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好项目责任书,经科技处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有关基金项目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纵向科研项目正式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及时、认真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二条 科技处对所有获准纵向科研项目实行计算机建档管理,包括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项目组成员年度科研工作量的认定等。纵向科研工作量的认定以标明我校名称的主管部门批文和实到金额为准。由本校拨款资助、科技处组织专家验收通过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启动课题和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经费计入年终纵向科研工作量。 第十三条 纵向科研经费按年度实到金额分批建卡,其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课题组不得随意更改研究内容和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参研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变动人员签字后报科技处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纵向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撰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科技处负责监督检查项目进展、实施情况,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填写有关主管部门、学校科技处及其他部门要求的各类表格。 第五章 纵向科研项目结题 第十七条 课题组应按项目责任书中的计划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结束后,负责人须认真总结,撰写项目结题报告,在规定时间前递交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应的研究成果,经科技处审查,签署意见后,报有关基金项目管理部门验收。 第十八条 无特殊原因,结题时间不得延期。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完成项目的,须继续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书面说明延期理由和延期时间,科技处备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无正当理由延期或未按项目责任书规定内容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将在今后的纵向项目申报中受到限制。 第二十条 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违反纵向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或因项目负责人不负责任导致研究计划难以完成,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学校将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中止、撤销项目;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结题后,需鉴定、报奖的纵向科技项目,经项目的校内负责人申请,并提供技术资料、研究总结报告、验收证明、效益证明等材料,科技处上报有关部门并协调组织鉴定,争取有关奖项。如有必要,经项目的校内负责人申请,科技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取得的科技

文档评论(0)

xcs8885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30065136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