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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工作总结
关于2007年工作总结
2007年,我局围绕“法制质监、服务质监、和谐质监”三大行业形象的塑造,努力当好“质量监控仪”和“技术推进器”,全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举全局之力,全面完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发动的一场声势浩大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已告一段落,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兄弟部门联手行动,历时4个多月,全面完成了国务院部署的在全国开展的8项整治任务、20个工作目标及12个100%的量化指标,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督查组以及省政府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在总结大会上受到省政府表彰。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建立“扬州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举全系统之力,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选调16名机关干部,组成6个工作组协助基层开展专项整治。先后7次召开系统内中层干部会议、组织了2次以明查暗访为主要形式的工作督查,实施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又效地展开。在做好系统内各项工作的同时,我局承担了市政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闻市长为组长、2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扬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我们与各兄弟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组织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万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单位(市场、摊点)5.6万家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10次,组织专项督查1次,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专项整治任务。
2、突出重点项目,抓好“3个100%”。通过摸底调查,我市共有399家食品企业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399家,完成率100%;563家食品小作坊应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563家,完成率100%。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我市十类产品企业数据,建立质量档案320家,完成10类重点产品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的建档工作。在3个100%任务完成的同时,重点抓好高邮蛋制品、高邮菱塘乡电线电缆、扬州市区玩具三个挂牌督办的重点整治项目。得到了国家认监委、省局在明查暗访之后的充分肯定。
3、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我们在学习借鉴宜兴“三上”经验的基础上,实施“五上”的工作措施:“上手”,统一编印《扬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用指南》等小册子,免费向企业和群众发放。“上档”,指导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上墙”,要求企业将有关证照,以及荣誉证书选择一个醒目的墙面,集中、有序地挂出来。“上报”,召开了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先后发布新闻通讯164篇次。将小作坊签订的承诺书、与名优企业签订的帮扶协议书、名优企业向全市同行发出的食品质量安全倡议书三书内容全部在报纸上公布。“上网”,建立了扬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网,将所有整治工作动态、各部门整治情况集中对外发布,发布工作动态154条,重要文件32篇。通过在全市开展“五上”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
(二)担当质量监控仪,提升“法制质监”的监管效能
1、突出重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文件精神,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出行政执法主体3类、规章以上行政执法依据108部、执法职权302项、绘制执法流程图55张、制定了行政事项办事指南37项,并全部在扬州日报和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同时将其分解落实到12个行政执法机构,44个执法岗位,明确每一项执法职权及责任和义务。我局连续4年实现“行政诉讼无败诉、行政复议无撤销、信访投诉无错案、社会影响无事故”的行政执法目标。我们的做法得到了国务院、省政府、扬州市三级法制部门的肯定和表扬,被确定为“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点”,在2007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中以99分(满分100分)的高分在49家单位中荣获第一,并被扬州市委、市政府明确为“法制扬州建设示范单位”。
2、创新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去年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开门审案”,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今年扬州局稽查支队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根据市局出台的《关于推行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的意见》,对案件主办人的条件、职责、工作权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同时出台了《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考核办法》,每年对案件主办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授予或取消新年度案件主办人资格。我局的创新举措得到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局、以及省市法制部门的肯定。
3、认真开展“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今年初,市纪委在全市执法机关全面启动“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并确定扬州质监局为五家试点单位之一,扬州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都参与了这项工作,通过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制度保障,集中公开事权,方便群众办事,把“阳光工程”落到实处。设立了由联络督察组、网络技术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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