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内消遣运输管理条例》强化水运服务、规范水运管理.pptVIP

贯彻执行《国内消遣运输管理条例》强化水运服务、规范水运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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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路运输各类检查(活动)行为: (一)应当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坚持预防、教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实施检查时,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分工; 2、规范着装,佩带行政执法证件; 3、准备检查登记台帐、执法文书和资料、取证和通信器材等执法装备。 32 (二)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管理人员应规范实施以下行为: 1、查阅、审核、复制与运输活动有关的原始记录、业务台帐、报表等资料; 2、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3、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 33 (三)实施执法检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检查内容; 2、告知行政相对人提供有关证件或者资料; 3、就有关问题展开询问,查明情况; 4、发现行政相对人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法调查取证,制作现场笔录、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照片)等,并收集其他相关证据; 5、经检查,行政相对人不存在违法行为的,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发还有关证件、资料,对行政相对人和其他人员表示感谢,涉及船舶的应当立即放行。 34 (四)管理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检查完成后,对检查所涉及的物品要尽可能复位。 (五)应当建立健全水路运输执法检查台帐,检查记录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用词准确、字迹清晰、格式规范,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检查情况报告和统计表。 35 三、 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 (二)行政执法内容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法律依据准确; (三)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文明、规范; (四)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 (五)作出决定的事实清楚,材料(证据)确实、充分、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 (六)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说理充分; (七)法律文书规范、完备,使用统一格式的文书,用语准确、规范、严谨; (八)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36 四、作出罚款决定的单位或机构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应当分离。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按规定缴付指定的银行。 对依法暂扣、罚没的财物要妥善保管、依法处置,不得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吞。 五、水路运输管理要实施信息公开,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按照规定设置政务公开栏、公示栏和专用查询电脑等,配备办事指南、办事须知等告知资料,公开并及时动态调整执法程序、依据、标准和结果等信息。 37 六、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酒后执法的; (二)非公务需要穿执法制服在酒店、娱乐场所消费的; (三)未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的; (四)未出具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 (五)违规使用执法车船、示警装置的; (六)非法、违法收费或者截留、坐支、私分规费、罚没财物的; 38 (七)泄露工作秘密,或参与与执法有关的经营活动,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八)使用私印、伪造、变造行政执法文书或执法证件的; (九)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 (十)徇私枉法、索贿受贿,吃、拿、卡、要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十一)对申诉人、举报人、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 39 七、对作出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责任大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当事执法人员独自行使职权,在执法活动中做出处理决定造成错案的,当事执法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二)由于当事执法人员故意隐瞒事实,导致审核、批准领导失误造成错案的,当事执法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0 (三)当事执法人员因擅自改变经领导审核、批准的处理决定造成错案的,由该当事执法人员负全部责任。 (四)当事执法人员两人及以上共同行使职权,在执法活动中做出处理决定造成错案的,由主办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人员承担次要责任;不能区分主要、次要责任人的,共同承担责任; 41 (五)由于当事执法人员对事实、证据等认定错误,导致审核、批准领导失误造成错案的,当事执法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审核、批准领导承担次要责任; (六)当事执法人员对事实、证据等认定准确,但经有关领导审核后改变决定造成错案的,审核、批准的领导负主要责任,当事执法人员负次要责任;当事执法人员提出合理意见,领导拒不接受造成错案的,审核、批准的领导负全部责任; 42 (七)经执法部门、机构领导集体研究做出的处理决定造成错案的,主持研究的领导负主要责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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