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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职技校学分制实施方案
永康市职技校学分制方案
二、课程设置与学分设置
(一)课程设置:
1)必修课是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目的是为了确保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格和质量。必修课分为常规课与特色课。常规课分为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为了加强必修课程与当地社会经济的联系,要求教师用必修课的五分之一课时开设特色课。所谓特色课就是由任课教师紧密联系永康的生产实际和学生的生活实际的进行教学的课程。
2)
(
把文化课与专业课的学分比例定为1:2左右。三年总学分(包括课程学分、思想品德学分、附加学分)为1500分左右。
学分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二种。广义上的学分是学校培养人才的规格与目标的一种量化,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量化分值。我们根据广义学分的概念,把学分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即是狭义上的学分。课程学分是计算学生课程学习的量化单位。每周一课时的课程计算5个学分,每周30课时,学生在正常的情况下,一学期能得到150个学分。课程学分又分为过程学分和终结学分。
1)过程学分:40—50%。各学科以备课组为单位制定本学科《过程学分实施方案》,各备课组必须将本学科的教学目标分解细化,设置各项具体的目标,只要学生达到某一目标,就给予相应的学分。
2)终结学分50—60%。根据考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差五级,按下表给予相应的学分,在学习期间的三年内不进行补考。(三年后通过补修,参加下一届学生同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毕业)。 20%以上 50%以上 20% 7% 3%以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差 学分比例 5 4 3 2 1 课程学分由任课教师根据本学科《学分设置方案》进行及时登记,期末报到班主任处汇总后,由班主任统一报教务处存档。
2、生产实习学分
生产实习学分是学生通过生产实习所取得的学分。生产实习分二个阶段——校内实习与校外实习。两者比例为1:2。校内实习总学分为100分;校外实习的时间为一学年,每一学期100分,共200个学分。由实习处制定《实习学生学分实施细则》。每学期由实习班主任进行考核登记,经校实习就业处审核,报教务处存档。
附加学分是学生通过积极参加A、任选课;B、参加各级、各类知识与技能比赛;C、各种技能证书;D、社会实践等所取得的 学分。(附加分累计最高不能超过300个学分,附加分可替代课程学分,但毕业总分不能超过1500分)。
1)任选课(每周二节课,每节课1学分)具体见附件中的“学分发放与回收”
2)为了充分体现“个性发展原则”,鼓励学生在学习必修、选修课程的同时,积极参加技能训练、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比武及各种活动以发展自己的特长,因此,我校给予参加者及获奖者一定的学分。
附加学分每学期由班主任按下列标准计分登记,报教务处存档。具体标准是:
A、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的学分标准:(属同一种竞赛,只计最高一级,不累计计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60 54 48 省级 48 42 36 市(地)级 36 30 24 市(县级) 24 18 12 校级 12 9 6 B、技能等级证书附加分标准:中级每本40个学分,初级每本20个学分(属于同一种技能等级证书的,只计最高一级,不累计计分)。
C、高一时参加社会实践所得的学分(20—40)学分。
D、任选课的学分发放与回收
任课教师每周周三到教务处领取“学分卡”,教务处予以记载(任课教师的姓名及领取张数)。上课完成后,由任课教师发给参加听课的学生,一节课1学分。
学生凭“学分卡”到各班学习委员处登记学分,并由学习委员收回“学分卡”在当周周五将学分卡交回教务处。
一学期任选课的学分最高为50分。(1课时为1学分)
E、其他(如参加各种活动)附加分,根据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提出方案,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4、思想道德素质学分
我们把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等表现进行量化,称作思想道德素质的“学分”。思想道德素质的总学分定为300分。由政教处制定《思想道德素质学分实施细则》,每学期由班主任登记,校政教处审核,报教务处存档。
学生必须取得960个学分《(课程学分+思想品德分)1200×80%》200分,并且已经取得相应专业的技能证书(技能证书必须有20分),就准许毕业。(学生可以提前毕业、延期毕业或工读交替)—现在还没有执行。如果学习期满,未达到毕业所需的最低学分,但已经取得了专业等级证书,先发给结业证书,允许学生今后重修(或选修其他课程),再回校参加相应的考试,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标准学分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教务处将每一个学期的课程学分、生产实习学分、附加学分、思想道德素质学分输入电脑,统一结算存档。学生的毕业证书由教务处核发。
四、与学分制相配套的一些管理措施
1、改革成绩报告单
由原来的成绩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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