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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ppt
人力资源部 2008年1月 目录 劳动合同法图解 新劳动合同法修改八个重点内容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趋势性影响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要点 劳动合同期限分类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试用期如何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补偿金条件 经济补偿标准 劳动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义务 劳务派遣者解除合同条件 CHV劳务派遣分析 劳动合同法图解 新劳动合同法修改八个重点内容 1、关于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与合同主体的规定 2、关于应签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3、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新规定 4、关于培训费、违约金与服务期限的规定 5、关于合同解除条件及合同终止经济补偿的规定 6、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 7、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生效要件及民主程序要求的规定 8、关于员工单方随时解约及经济补偿的规定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趋势性影响 1、有利于劳资双方建立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立法的本意,促进和谐民主 2、促进企业制度升级和完善,可以延深到企业全方面的管理提高,企业和员工双方维权意识增强 3、有可能促使劳动用工的短期化,主要体现在非技术含量企业和非规模性企业 4、强调企业承担责任远大于员工对企业的责任,主要体现在经济补偿方面 5、企业用工成本增加,企业社会责任增加,促使企业升级加快 6、预计国家开始会以强制措施实施新政策,阶段性矛盾会比较突出,用工单位要妥善处理,避免风险 7、对外资企业会有影响,劳动法规、保险政策、环保政策、节能减排、出口退税等综合因素促使外资转移 8、将出新劳动争议、诉讼、维护权利比较集中的情况,会出现一批精通“劳动法规”人力资源转业人士或律师 9、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加强新用工形式探讨,会衍生出新的用工方式,主要体现在劳动外包、计件、以工作量为劳动合同标的新型用工 10、在未来国家会大力推动工会建设,巩固维护劳动合同法的基础。还会出台一批细则、办法规定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要点 1、关于立法原则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2、关于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3、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4、关于试用期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5、关于竞业限制与违约金规定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6、关于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7、关于经济性裁员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8、关于集体合同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9、关于劳务派遣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0、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几类 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 CHV现状及对策:公司目前规定期限1年,建议调整为3年或37个月,试用期6个月,合理规避法律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参照第八十二条,未按本法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试用期如何规定 第十九条 CHV现状:每年签一次,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补偿金条件 经济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CHV现状:如果员工离职后未提请仲裁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HV对策: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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