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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地税“房产交易税收相关政策解析”
??镇江地税“房产交易税收相关政策解析”[ 主持人]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今天在地税网站举办关于“房产交易税收政策解析”专题在线访谈栏目,此次访谈我们特别邀请了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一处处长王建明、税政管理二处处长孙斌为嘉宾,他们将就房产交易相关政策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网友和纳税人互动提问。王处长、孙处长,两位好!
????[ 孙斌]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王建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上午好!
????[ 主持人]王处长,请你向大家介绍一下房产交易会涉及到那些税种?
????[ 王建明]好的。房产交易涉及的税种基本为地方税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根据交易的类型不同,所涉及的税种也不一样。
????[ 主持人]那么市民进行新房和二手房交易时的纳税申报流程分别是怎样的呢?
????[ 孙斌]新房交易的纳税申报流程相对简单,只要经过“家庭唯一住房”减免认定后,即可以进行申报纳税。二手房交易的纳税申报流程相对复杂,需要先进行计税价格核定申报、再进行“家庭唯一住房”减免认定,如果是非住宅房屋的还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最后进行申报纳税。
????[ 主持人]现在已经有网友参与进来了,我们来看看他们都有哪些问题吧!
????[网友 果子狸] 我今年打算结婚,但是自己名下还没有房产,这个月刚在市区购买了一套88平米的新房,想问一下怎样办理认定唯一普通住房的手续?
????[ 王建明]凡符合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取得房产登记受理单后,请携带资料到房产大厦四楼30号窗口办理相关认定手续。
????[ 王建明]具体资料为: (1)房产登记受理单、收费计算单; (2)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查验) (4)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原件携带查验) (5)填写“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家庭成员需到场签字,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代签); (6)需提供其他资料:未婚单身的纳税人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货币拆迁后无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地税部门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网友 游客]请问房产交易中个人所得税征税标准,我省会不会严格按照20%执行
????[ 孙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
????[ 孙斌]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具体比例请您咨询您房屋所在地市的地税机关。
????[网友 游客]我想问问继承土地、房屋,也要征收契税吗?
????[ 王建明]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 王建明]首先、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网友 张先生]2007年我们村拆迁,因为当时我的户籍不在村里,所以拆迁后的安置房没能直接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来父母经公证后赠与而获得产权,我名下只有这一套房产。现想出售,需要缴纳哪些税款,具体如何计算?如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扣减的原值部分是按我父母当初于政府处拿房时的合同价款计算,还是要考虑拆迁因素,以其他方法来计算?
????[ 王建明]我建议您携带拆迁协议、房屋转让等具体材料到市房管大厦征税窗口,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资料,审核之后能给予更加详细的答复。
????[ 王建明]对于您转让购房时间的认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 王建明]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 王建明]就营业税来说: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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