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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厦门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及非在编人员考试简章
2013厦门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及非在编人员考试简章
因工作需要,中华街道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社区工作者和1名非在编信访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一)社区工作者岗位:做好社区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开展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治安服务、医疗服务等便民服务工作;做好社区内单位、居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做好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工作;做好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工作;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信访工作者岗位:负责受理本单位和上级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安排街道领导信访接待日常活动并参加接待工作;协调涉及多个部门或重大疑难的信访问题的相关工作;根据来访处理的要求,定期统计、整理、分析、研究来信来访情况,及时向街道领导汇报;负责完成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社区服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心理承受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四)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五)思明区户籍;(六)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1、社区工作者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信访工作者岗位: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或社会学类专业。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13年8月5日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及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发布。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中华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证件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填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4.报名地点:中华街道办事大厅(思明区镇海路26号),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2029018。(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8月13日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批准后方可招聘。(三)考试办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总分的50%。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工作、行政能力、劳动保障法、法律常识以及时事政治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资格复核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3.面试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综合总分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1.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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