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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定位及其前景展望[权威资料]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定位及其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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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及其配套区具有跨境经济合作和依托经济开发区发展的特色,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合作形式——跨境经济合作区。分析中心据以成立的国际协定、国内文件,与自由贸易区相对比,可以彰显其在法律依据和关税政策上的特殊性。这正是中哈跨境经济合作区作为自由贸易区准备阶段不完全发展特征的体现,其发展趋势是向自由贸易区晋级,并具有相应潜力。
关键词:国际协定 跨境经济合作 自由贸易区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是我国与周边国家建立的首个跨境经济合作区。2012年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将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及配套区域划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这说明,中心在地域和制度上归属于国内经济开发区,但跨境合作使其不同于一般意义的经济开发区,跨境合作和依托经济开发区成为霍尔果斯边境经济合作区域的基本特征。作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全新尝试,合作中心不同于当今世界典型的区域经济合作方式——自由贸易区,其定位和发展方向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及其配套区概况
为了进一步发展中哈贸易,促进毗邻地区经济发展,顺应全球区域经济合作的趋势,中哈两国根据2004年两国签订的《关于建立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和2005年签订的《关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活动管理的协定》(以下简称《管理协定》),共同筹建了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该中心是位于两国边境接壤地区的贸易、经济和投资合作中心,其中中方区域 3.43 平方公里,哈方区域 1.85 平方公里,中方和哈方部分分别由双方授权机构依据本国现行法律实施封闭式管理,两国人员、第三国人员和无国籍人员、车辆、货物,持有效证件由各自入口进入中心后,可以实现跨境自由流动。
中心区的主要功能是贸易洽谈、商品展示和销售、仓储运输、宾馆饭店、商业服务设施、金融服务、举办各类区域性国际经贸洽谈会等。另外,作为支撑中心发展的产业基地,在距中心2公里处规划了面积为9.73平方公里的配套区,主要功能为出口加工、保税物流和仓储运输,分为轻纺工业园区、食品工业园区、建材加工区、电子产品组装加工区和保税出口加工区。
中哈两国对中心发展高度重视,中心已于2012年4月18日正式运营。目前, 中方区域累计完成投资8.8亿元,完成了基础设施、 查验设施建设,投资233亿元的15个重点项目已驻, 13个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并将中心纳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 哈方也已投入230 亿坚戈作为合作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并启动建设60 平方公里的霍尔果斯经济特区。
中心作为中哈两国加强经贸合作的暂新尝试,将为建立中哈两国自由贸易区奠定基础。同时,中心有望发展为中亚地区的经济、金融、物流中心,其经济辐射效应将极大促进我国与中亚各区域协调健康发展。
二、比较视野下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定位分析
中心是普通边境贸易的升级版,单纯的国内经济开发区也不具备跨境合作的功能。中心和自由贸易区都依国际协定设立, 进行国家间的跨境合作, 但自由贸易区国家间实施统一的规则,旨在实现贸易自由化, 中心显然未发展到这一阶段。既然与以往的经济合作方式不同, 中心依托国内经济开发区发展跨境经济合作就是一种全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那么, 与典型的自由贸易区相比, 这一模式的独特性何在?这些独特性对其定位和发展趋势有何影响?本文将试图解决这些问题。
(一)中心据以成立的法律依据的特殊性分析
国际协定传达了一种严肃的承诺,包含了某些默示的解释规则,能够更好地促进合作与协调,自由贸易区与跨境经济合作区都有国际协定作为法律依据。不同的是,自由贸易区协定为贸易自由化构建了完善的法律机制,而中心依据的《管理协定》,性质上是一种行政性协定,在目的和内容上也与自由贸易区协定有区别。
1、《管理协定》是无外部执行机制的传统国际协定
“凡有效之条约对其当事国有拘束力,并必须由各国善意履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6条)。传统国际协定单纯依赖善意履行,因此,违反国际协定并不会受到独立第三方的可信的制裁,也就是说传统国际协定不依赖外部执行机制。
自由贸易协定突破了传统国际协定,设有相对独立于主权国家的执行机制。如北美自由贸易区设有贸易委员会,该委员会下设的不同的特别工作委员会和工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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