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章程参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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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章程参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ㄨㄨㄨㄨㄨ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符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条 ㄨㄨㄨㄨㄨㄨ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ㄨㄨㄨㄨㄨㄨ的批复》(皖政ㄨ〔200ㄨ〕ㄨㄨ号文)批准设立,在ㄨㄨ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缩写: )。 第四条 公司住所: 。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等。 第十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经营宗旨、范围和主业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宗旨: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主业: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时间 第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ㄨㄨㄨㄨㄨㄨ万元;实收资本ㄨㄨㄨㄨㄨㄨ万元。 第十五条 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入下表(数额以万元为单位): 股东名称 认缴情况 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 分期缴付 出资数额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合计 其中货币出资: 第十六条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登记后,变更实收资本时,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七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关。 第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审核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程序: (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分别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三)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四)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代表;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股东会表决方式: (一)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做出关于其他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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